率土之滨s2菜刀队:王某是一单位保卫人员,勾结外来人员,唆使对单位财务盗窃,但其并未参与盗窃。请问他是什么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8:24:08
王某是一单位保卫人员,勾结外来人员,唆使对单位财务盗窃,但其并未参与盗窃。请问他是什么罪行

贪污或者盗窃罪共犯。

看看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犯不上刑事治安条例
最多只能对其进行教育,处罚。

自己去查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