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字旁一个厄是什么字:筹建期外包工程(总包但材料我方采购)材料核算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03:33:31
主要是因为税务方面,我方采购材料但转发给施工单位,是否为视同销售,如果是,如何处理才能合理避税.
在实际上,材料仍用于我方自己工程项目上,总觉得交税太说不过去了.
请各位兄台帮忙出出主意,谢了!
那涉及到我方的流转税是否还要交纳呢?

首先,你应该明确,你所购买的材料是使用在了你单位所筹建的项目上了,单独对你们所购买的材料征收税收是不合理的.你根本不需要避税,这样是属于甲方供料.甲方供料不属于销售!
对于甲方供料,首先是你所供的材料施工单位会有一个认价,这个价格会同工程中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一起在工程结算里取费,这些取费是包括了税收的.所以,甲供的材料税是通过工程结算款的形式支付给了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通过开具发票的形式将税收上缴.所以,另外单独征收税收是不合理的.你的材料税是通过施工单位上缴国家.换个方向说,比如你去买了一袋水泥,难道国家还要向你买水泥的人征税吗?他应该向卖水泥的征税!
至于你说的流转税,我是学工程管理的,我不是很懂.但是我也做过土建项目,没有听说过,所以我觉得应该也不用上缴.

这叫“甲供料”。即甲方提供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乙方提供的工程费发票中缴纳的营业税要包含“甲供料”部分。

例如甲供料30万,工程费70万。乙方提供的70万元发票同时,要提供缴纳100万元相关的营业税的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