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英文怎么说:关于知识产权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5:06:51
一、如果给google取一个中文名字,如果被采用了,那么取中文名者对这个中文名有什么权利?
二、MTV是影视作品还是录象制品,是影视作品(或录象制品)制作人对其有什么权利
三、卡拉OK厅对MTV的制作者承担什么义务?对于MTV是否还有其他人取得权利?
请详细一点!谢谢!

一、如果给他取一个中文名,那他就享有这个名字的有关权利,比如他可以用这个名字出书,出唱片,别人如果冒用这个名字,就会负有关法律责任。
二、是录象作品吧,制作人对其当然有拥有权,使用权,就是别人如果要用就得通过你的允许,付给你一定的报酬。
三、卡拉OK厅使用MTV应该要交一定的使用费和税吧。这个不太清楚。

一、如果是google公司的员工或者属于职务作品的话,著作权应归属于公司。如果是google公司委托他人设计的,那设计者至少也可以拥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二、MTV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也就是一般由制作人享有著作权。

三、卡拉OK厅应向制作人(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一、如果给google取一个中文名字,如果被采用了,那么取中文名者对这个中文名有什么权利?
要具体分析,你说的情况涉及到翻译,“google”原著作权人享有对该名称的翻译权,一般情况下翻译是不需要经过原著作权人同意的,翻译著作权属于翻译人,但如果翻译对原名称有较大幅度改动,就有可能侵犯了原著作权,如果原著作权人认可了你的翻译并给予采用,那么一般来说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二、MTV是影视作品还是录象制品,是影视作品(或录象制品)制作人对其有什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规定,摄制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指以拍摄电影或者类似的方式首次将作品固定在一定的载体上。将表演或者景物机械地录制下来,不视为摄制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而录像制品,指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 所以如果你所说MTV应当属于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享有的权利楼上一明确答复,不再重复了。

三、卡拉OK厅对MTV的制作者承担什么义务?对于MTV是否还有其他人取得权利?
承担不侵犯著作权的义务,如果使用了MTV必须经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