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仙夏安安黑化小说:急,咨询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0:25:14
有没有相关的网站及法律在线的栏目及电话!朋友的母亲在没有征得家人的同意下一以朋友的身份和别人鉴定了门面租用的协议,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租方人是租用的真正房东的门面,合同还有两月就到期了,他征得了真正房东的同意转租给了朋友的母亲,现在店开了,房东突然贴出要出售这个门面,如果两月的合同到期了,朋友母亲交给的门面转让费及人工投入这个损失该怎么办??难道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吗??房东和上一个租的人是不是变象的诈骗!
房东是知晓的,但是没有写一份授权书,我们担心到时他一口咬定不知道这回事!房东就住在门面的楼上!协议的大至内容是:甲方:A(房东) 乙方:B(第一租房者)转让给C(朋友的母亲)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XX路商业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现就双方相关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商业门面租给乙方使用月租费为1500元整,半年交一次合计金额为9000元整。合同时间为半年(2005年8月28日--2006年2月27日)。半年以后,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租用。3乙方所租房吸使用权不能转租,且不能对房屋结构进行另外改装及结构破坏。6若乙方违背以上条例,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及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保证金不退还。7乙方应向甲方缴纳1500元的保证金。甲方:A 乙方:B转让给C 2005年8月27日(注)只是把原来的协议上加了转让给C几个字样!实际是2005年12月22才得到这个门面!并且B得到20000元的门面转让费!有收条一张!

诈骗在刑法意义上是这样规定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或伪造证据的手段,牟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问题只是一般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谈不到诈骗。
此问题涉及到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你如何举证的问题。
首先,我国有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承租权的继续行使。但是这是需要在租房的时候到房管部门备案过的才可以,估计您没有去房管部门备案过吧,那样的话就无法对抗新的买家。
其次,房屋承租者可以优先购买房屋,但是其若一一意想买走这个房子,这个操作性也是不大的。
再次,就是看你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定的。有没有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到期继续承租等事项。在合同期内,其若卖出房屋,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合同到期后其不继续出租,则是不承担其他责任的。
综上,建议此事于1其商议解决是最为经济的方法了。用尽所有办法和他续约,多付些租金也是可以的,到期后签定新的合同,并去房管局备案。或者现在和他签定新的补充协议,本着这个原则,具体的方法一定要灵活多样,只要不违反法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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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楼上的观点

诈骗在刑法意义上是这样规定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或伪造证据的手段,牟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问题只是一般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谈不到诈骗。
此问题涉及到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你如何举证的问题。
首先,我国有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承租权的继续行使。但是这是需要在租房的时候到房管部门备案过的才可以,估计您没有去房管部门备案过吧,那样的话就无法对抗新的买家。
其次,房屋承租者可以优先购买房屋,但是其若一一意想买走这个房子,这个操作性也是不大的。
再次,就是看你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定的。有没有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到期继续承租等事项。在合同期内,其若卖出房屋,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合同到期后其不继续出租,则是不承担其他责任的。
综上,建议此事于1其商议解决是最为经济的方法了。用尽所有办法和他续约,多付些租金也是可以的,到期后签定新的合同,并去房管局备案。或者现在和他签定新的补充协议,本着这个原则,具体的方法一定要灵活多样,只要不违反法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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