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粉红: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1:08:44
精通法律的人士:您们好!
我有一个和法律有关的问题咨询:我弟弟和他前妻于2005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他们的儿子由我弟弟抚养。在离婚前(2003年8月)他们买了一份保险,投保人是他前妻,被保险人(同时也是受益人)是他们的儿子,每年缴纳的保费是800元。离婚后经双方同意这份保险合同和所有的缴费发票等由我弟弟保存并由他继续缴纳保费,到今年8月,我弟弟又缴纳了今年的保费(保费是存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代扣合同的银行帐户上,户名是我弟弟的名字)。现在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投保人是我弟弟前妻,实际缴费人却是我弟弟!如果我弟弟前妻去退保的话,我弟弟将一分钱也得不到!我们咨询了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但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司来办理。我弟弟多次打电话给他前妻,要求变更投保人,但他前妻一直推诿,不想去。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谢谢!
注1:这份保险是子女教育险,从孩子出生的当年缴纳保费,每年800元,缴费期为15年,从第16年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3000元,连续领取5年。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意外,还可以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我弟弟他们是2003年8月买的这份保险,到2005年8月已经缴纳了3年的保费共计2400元,2006年的保费是我弟弟单独缴纳的。

注2:我弟弟打算继续敦促他前妻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但如果他前妻执意不同意变更投保人的话,我弟弟就要求她退还2006年度的保费,以后的保费也不继续缴纳了,如果她前妻拒不退还保费,我们将诉诸法律。我们能够打赢这场官司吗?

注3:由于当时(2003年8月)为我弟弟他们办理保险业务的那个业务员错把这份保险的保费代扣在了我弟弟的帐户上,所以一直以来,每年的保费发票虽然打印的是我弟弟前妻(投保人)的名字,但保费都是在我弟弟的帐户上扣除的,此外保单发票上打印有代扣银行帐号(就是我弟弟的银行帐号)。

最好能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做母亲的都是为了孩子好,还不至于那样做吧!

天下父母心,再说都是为自己的儿子,是你多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