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行政级别:就关于签定劳动合同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5:17:00
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是基于双方的自愿签定?在什么情况下被雇佣者必须签定合同?被雇佣者是否可以对合同中的不合理的条款提出修改?如用人单位不予修改被雇佣者从何种渠道对保护自身的利益?

应该是基于自愿,所以没有必须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可以对任何条款提出异议,但现实中往往企业居主导地位,霸王条款应运而生。我是这样认为,如果你要达到的目标基本实现,其它的就要变通一下,要求所有的事物都合理不现实。当然,如果不能就必须认真对待,象拖欠工资之类的。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在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要向司法部门求助了。

给你几个站点,会有些帮助的.
劳动法律网: http://saminey.myrice.com/
劳动仲裁网: http://www.labourlaw.cc/
经济合同范本:http://www.lawyercn.com/fanya/ht6.htm
中国合同法; http://home.jlu.edu.cn/~lawyer/bx-fg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