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ppsspp模拟器下载:因拖欠工资得精神病,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16:03:14
我的一位亲属,是林业工人,每年冬天为当地林业局运木材。林业局拖欠两万多元的运材工资数年,每次讨要,都失望而返。正值大学即将开学,面对孩子的学费和生活的压力,我的这位亲属,竟突然间歇斯底里地胡言乱语,还几次想要跳楼,经诊断是精神病,现住在精神病院里,非常可怜。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除了讨回欠款外,能得到其它的赔偿吗?
希望热心的朋友们,能帮我们想想办法,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援助。谢谢!!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如果劳动者是在在职期间患的精神病,则属于医疗期,劳动者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并且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能很难。一是你由于林业局和你亲属发生的债务关系,而不是侵权关系。债权债务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的范畴,应该由经济法律方面的法律来调整。而侵权,应由民事法律来调整。你们起诉的话,对于欠款。连同利息肯定是要的回来,但是再追究起精神损失方面的责任可能比较难。同时,要举证欠债与精神方面的因果关系也是比较难的,建议最好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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