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牡丹花图片:一道法律问题,法律专家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0:30:37
张某是出租车司机,一天他被2名持刀歹徒抢劫,被抢走现金手机等物品。当时张某并未反抗,歹徒抢劫后遂下车逃逸,张某觉得就这样被抢心有不甘,遂开车去撞歹徒,将其中1名歹徒撞死,另一名撞成重伤。
请问: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如果不是,其又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那名被撞伤歹徒的医药费谁来承担?

理论上认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实践当中要看法官的判断,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发上的危害进行的,所以简单的理解,司机开车撞人的时候犯罪已经结束了,但这样理解有违立法本意,理论上,我们认为正当防卫的立法本意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本案中,虽然歹徒下车逃逸,但其犯罪在此时并为结束,正处于犯罪过程当中的效果阶段,所以张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个案子是真实发生的,当地法院认定好像是防卫不适时,要承担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或是免除处罚。我们认为,判决有错误,应当认定正当防卫。

个人认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因为张某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主要是报复而不是制止犯罪(你抢了我的东西,你也别想好过,不能让你这么便宜的走了),而且当时不法侵害的过程已完成,张某并未受到新的侵害.但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另外鉴于张某犯罪是因被侵害报复,而且被撞的歹徒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在量刑时会给予考虑.

被抢者的钱和抢劫者的命,孰轻孰重。正当防卫是合法的暴力行为,其应被限制于特定的前提成就下。

故意杀人罪。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的“防卫”的,成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加害或者事前防卫,二是事后加害或者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邱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本案中抢劫已经结束。
同意楼上观点。是故意杀人罪。
医药费当然是司机负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