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挖墙脚心情的说说:支票丢失后产生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2:59:46
昨天下午4点左右,公司财务给了我一张转帐支票,让我送到别的公司,
章盖了,收款人没有写。我弄丢了。然后第2天早上我到法院办了一个什么东西,然后到开户行挂失了。但是法院说还要登一个公告,公告费780块。
我这个郁闷啊,后来我又仔细问了一下,这个公告可登可不登。但是不登的话,有什么后果自己负责。我想问一下,支票挂失后,那张支票是不是就作废了?
还想在问一下,我这张支票已经挂失了,那这张支票对应的支票根,还有用吗?

你可以和开户行联系,先告诉他们号码为多少的转帐支票掉了,金额是多少...叫他们给你留意...等,最主要是和付款人开户行联系,没必要登公告.只要留意十天,支票一过期,你就万事大吉了.

因为我们行如果客户的支票掉了,都是这样处理的

已经作废了
直接上银行将该票作废 没有必要登报申明 你公司已经盖章只要和你的客户说一声就可以了 就算有别家企业拿你的支票支取跳票 责任也不在你方公司 毕竟你已经盖章 对方应知道和你没有业务 无权支取你公司款项 十天以后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