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月胎儿胎动:上次诉讼承认共有得财产在有新的证据下可以再否认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4:14:53
丈夫第二次起诉离婚,在第一次得时候,他指出某家具时共有财产,我当时认同,但后来我回忆起这是我婚前带来得,婚后稍微经过一点加工。应当属于我的。
请问,在这次诉讼中,如果我能提供那件家具就是我婚前的,我可以否定第一次的言论吗?

根据我过《证据规定》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你对此现在是有争议的,当然可以提出来啊,然后进行质证

嘻嘻,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