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活佛济公电视剧全集:房子在什么情况下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21:33:43
婚前,我老公贷款买房,并付了首付,我们现在结婚已2年多,每月由他的工资抽出部分还贷款。现在我父母想帮我们一次性还清贷款或者还一部分,但又怕以后婚姻出现变故,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了,那这部分还款和房子会怎么判?为避免父母的担忧成真,我应该做哪些工作?
注:我和老公并未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产权证等一系列文件上未载明我是共同居住人,我的户口暂未迁入新家。
产权证早已经办完,上面没有我的名字,且现在银行抵押,我还能加上自己的名字吗?
如果剩下的房款我父母代还,这样才能证明是我方拿的钱?
而且,平时他的工资用于还贷,我的工资作为生活开支,这部分该怎样划清?是否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你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你的房是按揭的,那首付是婚前给的,首付部分是你老公的财产,婚后还贷虽是你老公的工资抽出来的,但你老公婚后的工资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不论还了多少,其中的一半属于你的。关于这个无需提供什么证明。所以,这套房子除了首付,其余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你可以分得婚后已还贷部分一半的钱。现你父母要帮你们来贷,可以让他们去做个赠予公证,表示他们将这部分钱赠予你个人,同时你和老公签个协议,表示你收到你父母赠予后,用于还贷了。你父母给你钱不要用现金方式,用银行转帐,从你父母的帐上转到你的帐上,再转去还贷的存折,这样以后有据可查。这样以后万一出现离婚,首付是你先生的个人财产,你父母帮你还的是你的个人财产,其余的则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1993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确曾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条司法解释与200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相抵触,后法的效力优先于前法,所以这条司法解释已经失效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在你们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不能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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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情况来讲也就是说,你房子是你老公的,但是如果你爸妈帮还贷了,还贷的这一部分钱还是你的~之前老公还的钱还是他的。
不是共同财产~

你可以就该房产与丈夫签订一个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所有。

已经失效的法律说它干嘛,不是造成提问者的混淆吗?

gvbb后面的话是正确的,但是不符合实际。

你父母帮助还贷了,房产还是你丈夫的,万一离婚,那么你那什么证明,有一些房款是你父母拿的呢?这里有你一个举证责任问题。

那么和你丈夫签协议,你愿意吗?你丈夫愿意吗? 你丈夫没准因为这个事和你吵一架怎么办啊?

我认为你这事可以放一放。没有必要让你的父母这么着急的给你全还贷,既然你丈夫有偿还能力,为何召集呢?就如你上诉所言,这房子离婚后肯定是你丈夫的。

如果非要还那你最好和丈夫商量把自己写进房产里,之后再一起换贷款。本人没有结婚,但是我学法律的,我和女朋友都说过这个事。其实男人如果真的爱你,这些都无所谓的。

房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没有标明房产权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AA分
快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啊.

最好直接找律师
让他拿出红头文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