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唐门阅读:有关可分批合同中的定金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9:07:52
甲买乙100万货物,分10个等批次运送,付定金10万与乙。履行5批后,乙断货,不能继续履行。此时,甲要求执行定金罚则。请问:甲还要付给乙多少钱?
中法网课堂笔记给出的答案是45万。(参其民法卷282页)

不同意以上意见!
定金法则虽然要求双倍返还,但因为对方已经履行一定义务了,所以只能要求他按照比例返还未履行部分的定金。(这就是定金的比例原则)
先抛开定金的问题,乙只履行了5批货物的义务,那么甲就应当支付乙50万元;
同时,乙原本应当向甲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二十万元。但是依据定金的比例原则,乙已经履行了合同50%的义务,所以返还的定金也应当是50%,即10万元。
50万元和10万元抵消,那么甲应当向乙支付40万元。
如果定金是乙给甲的话,答案就是45万元了。我想答案就错在这里

如果定金是100万货的定金,没有特别约定处理方案。应该按全额双倍返还。
也就是还要支付70万。当然,有争议,应该通过诉讼解决,不是哪一方能擅自决定的。

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定金责任也只是部分的,本例中乙应承担5万元定金责任;
甲应支付乙货款50万元;
乙应依定金罚则返还甲15万元;定金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不能做为预付款。

答案很奇怪,楼下的逻辑更奇怪。

照理说,5批货物是50万元,而乙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20万,看上去似乎必须只须付30万,但是双方在没有进行协商进行抵销的话,甲如果只付30万的话也会构成违约,当然了,双方协商好的话,甲实际上应再支付30万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