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师招聘:《财务管理》简答题:企业投资的目的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1:18:13
《财务管理》简答题企业投资的目的有哪些

企业除了将资金用于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还可以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当然,对外投资是建立在企业资金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还有暂时闲置的前提下,为了发掘这部分闲置资金的潜力,企业有必要将这部分资金对外投资,以便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对外投资有哪些目的企业对外投资往往有不同的目的,其主要目的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有效的利用闲置资金。企业若将闲置的资金存在银行,不作任何使用,除了获得很少一部分利息外,没有任何收益;另外,闲置的资金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金沉淀,以至资金的贬值。为此,企业就有必要为正常经营中多余的资金寻找出路,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入各种可随变现的证券或其他资产,以取得一定的收益。

  (2)对主要原材料供应企业投资,以间接支持本企业的经营发展。为了保证本企业的正常生产有足够的原材料或零配件的供应,对这些供应企业进行投资,其目的不仅仅取得投资收益,还有稳定原材料供应来源之意。

  (3)控制或影响其他企业的经营决策。如购入并持有某相关企业的大部分股票,以配合本企业自身的经营需要,同时还取得投资收益。

  (4)积累资金用于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或清偿长期债务。在企业作长期决策时,如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事先将一笔资金对外投资,若干年后,用于对外投资的资金本息就能满足企业扩大规模的需要。

  企业对外投资主要有上述几个目的,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目的,即有效的使用企业暂时闲置的资金,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也就是取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分类企业应根据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及投资目的,对投资进行适当的分类。按照投资的变现能力及投资目的,通常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企业应在划分短期和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再按照投资性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1)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①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短期投资的主要方式是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基金等。其主要目的是在保证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暂置资金谋取一定的收益。

  短期投资通常是能上市流通的各种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能随时变现的投资,作为短期投资,应当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另外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

  这里短期投资的持有期间通常不超过一年,是指管理当局的主观意愿。如果实际持有期间已超过一年的短期投资仍应作为短期投资,除非企业管理当局意图改变投资目的,即改短期持有为长期持有。

  ②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又可按照投资对象分力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是指企业购入并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各种债券,如国债等;其他债权投资是指,除了长期债券投资以外属于债权性质的投资,如委托贷款等。

  长期投资的目的除了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外,还意在控制或影响其他企业使其配合自身企业的发展,或积累资金满足特需要。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A.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这里所指的控制包括:a.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b.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第一,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D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A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第二,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A公司派出,总经理有权负责B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虽然只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但由于B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A公司派出,A公司可以通过其派出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对B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达到对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的权力,则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第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第四,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使其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B.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这里所指的共同控制,仅指共同控制实体,不包括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财产等。共同控制实体,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实体,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c.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政策的制定,从而达到对该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而提出建议和意见,由此可以对该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d.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对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从而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e.其他能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D.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情况。具体表现为:a.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例如,A企业拥有B企业1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也无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则表明A企业对B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b.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例如:B企业由A企业和C企业共同投资建立,A企业拥有B企业25%表决权资本,c企业拥有B企业75%表决权资本,假如A企业除了拥有B企业25%的表决权资本外,无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表明C企业控制B企业,A企业对B企业不具有实施重大影响的能力。又如,A企业拥有B企业54%的表决权资本,但B企业已宣告破产,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A企业对B企业的控制能力受到限制,表明A企业对B企业不再具有控制能力。

  (2)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

  债券投资即企业以购买债券的形式对外投资。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债务证书,是一种有价证券。企业购入的债券,作为债权人所关心的是定期收取规定的利息以及债券到期收回本金。

  股票投资就是企业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发行。企业可以作为投资者认购股票,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其他是指除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长期性投资,一般是指联营投资。对于联营投资,国家有关法规作过规定,企业投出资金与其他单位联合经营,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一定的手续,所获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