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浦初一数学补课:合同违约金赔偿--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18:30:49
A和B(共为乙方)租甲方的两居室房子,违约金为1000元,现在A通过甲方要求B走自己独立租,并且答应帮甲出违约金,请问甲有权只叫B走吗,如果叫B走,需要单赔B 500还是1000违约金,为什么?

个人认为:
由于该租赁合同系A和B以共同承租方的名义即合同乙方与出租人甲方签署的,假设在该合同中并未就A、B各承租房屋哪部分进行明确约定,则A与B应被认定为是不可分割地共同承租该两居室房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甲方若要提前终止与B的承租关系,即单方解除其与B的租赁合同,但其与B之间并没有单独的租赁合同,而原租赁合同又不能通过按份分割的方式予以部分解除,因此即便是甲方与乙方中的B终止租赁关系,其单方解除的也是原整个租赁合同(B方退出后,原合同中的乙方在没有B方后已经不再是合同法意义上的乙方,因此B方退出后A与甲方并不能通过合同变更的方式予以解决,而只能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该种情况下,该违约金(应为1000元)应支付给AB双方,AB之间再根据双方的约定(若有)进行内部分配,否则按照租金支付的比例进行分割。
建议:若Askwoo为本案例中的B,则建议通过以下简便方式解决:由甲方单方解除该房屋租赁协议(甲乙双方之间的),由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实际支付人为A)给乙方(A和B),A与B对该违约金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割(实际上A的成本为500元左右)。A与甲方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