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墅湖医院招聘:行政法的案例分析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12:19:36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将原有的办公楼修葺一新,并购置一些办公家具,便于1993年6月与该县居美家具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购买办公家具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居美家具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县工商局认为该批家具质量不够好,便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居美家具公司不肯降价,认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县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款。双方争执不下。县工商局即以居美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居美家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7000元。居美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工商局履行合同,偿付违约金,并撤销县工商局所作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处罚的决定。
1、本案中各方当事人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2、本案中工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裁决本身就意味着不是处罚。行政处罚是法院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或者部门所做出的带有惩罚性的处理决定,比如说罚款、降级、记过、开除等。
至于建委对政府建筑作出的限期处理,因为你没有说明是什么样的处理决定,所以无法作答。不公平照字面理解,应该不会是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