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签证有效期:我签的合同还有法律效益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6:52:28
我是一名实习生,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并交了3000元的押金,实习期为半年工资一律700一月,实习期满后才加薪。当时签合同时我是一名跟单员,现在他们给我换岗位了做统计,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和我所学的专业沾不到一点边。现在想请教各位当初签的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益吗?我能拿回我的押金吗?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1、这份合同目前对你和公司依然有效;
2、3000元的押金可视为合同保证金,你要拿回得根据合同中对押金相关条款的约定说明来执行;
3、你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公司的,实习期满公司有权对你的岗位进行调整。
4、合同期为三年,而其中又没约定试用期,但你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即从合同生效时起你已与公司形成了法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明确规定,非特殊岗位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你的跟单员职位并不属于特殊岗位,因此试用期已过。
5、你要想拿回3000元押金:A、可与公司协商达成一个折衷方案。B、继续服务至合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