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装备5幻痛静静受刑:再问法律专家 杜永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7:52:01
我刚说的案例,小学组织看电影,途中一队尾的学生落入粪坑,带队女老师刘某惊惶失措,向行人大声呼救,但本人并没跳入粪坑.最后一老农跳入把孩子救出,但孩子已经停止呼吸.问:刘某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这里刘某并没有完全的不作为啊,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的具体方式和程度,况且是否应该考虑刘某的施救能力了吗?不怕她跳进去也被淹死?
谢谢

如果将此案例作为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应当是过失杀人罪;但是如果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则不能当然地认定该老师构成犯罪,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认定。

这个案例北大的老师讲过,说的是过失杀人罪,因其有保证学生生命安全的义务,在发生危险的时候没有采取适当的拖救行为,但本人不同意该观点,我认为应该考虑当时刘某的具体情况,她也并非完全不作为。

当然也要考虑,但刑法理论通常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