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物流公司: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或其使用权收入属劳务收入吗?计入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6:44:07

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范围。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它虽然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潜在价值,能为企业长期使用并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所有权转让;二是使用权转让。企业无形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转让在性质和内容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有很大区别,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若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则其转让的成本应该按照无形资产转让时的账面摊余价值,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例1:某市东强电线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300000元(公司以无形资产入账,摊销期为5年)。若该公司购入后使用该专利权仅10个月,就将其所有权转让给某电线厂,转让收入为280000元。则东强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应为:
  ①购入专利权时
  借:无形资产——某专利权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②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80000
  ③东强公司每月摊销无形资产时:(月摊销额=300000÷5÷12=5000)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无形资产——某专利权5000
  ④转让专利权时,按摊余价值结转成本:(摊余价值=300000-5000×10=250000)
  借:营业外支出 250000
  贷:无形资产—某专利权 250000
  ⑤计算应纳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1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4000
  二、若企业转让的是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其转让使用权取得收入的成本,应按转让协议规定的由出让企业提供维修、技术服务等发生的费用,转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例2:依据上例资料,如果东强电线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给某电线厂,转让期为2年,协议规定每年收取使用费65000元,并提供技术服务费4000元,则东强公司有关会计处理为:
  ①每年收取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6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5000
  ②发生技术服务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③计算应纳营业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3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250

管理费用吧。我也不是很懂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