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兴隆街在哪:关于劳务收入的确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07:01:49
劳务收入确认是,要判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不能可靠估计,假如不能可靠估计,就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全部不能得到补偿,那么就把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或损失,请问具体转入哪个科目呢??
多谢各位的回答!
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不合理,因为我问的是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这种情况下不确认收入,基于配比原则,不应再转入以上两个科目。
如果做为营业费用的话也不合理。
如果计入管理费用,有这样的处理案例;计入营业外支出有没有合理之处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并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的举例来看,准则对于上述已发生的得不到补偿的成本的处理,仍然计入主营业业务成本,并没有转入期间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对于这样的规定,可能是基于该部分得不到补偿的劳务支出并非是损失或者费用的考虑,同时能够客观地体现出劳务收入的实际毛利毛亏情况。具体内容你可以参见准则指南中的举例。

  因此,对于得不到补偿的劳务成本,应当根据劳务收入性质,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支出,不应作为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处理。编制的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或 其他业务支出
  贷:劳务成本

  关于补充问题。

  对于劳务项目发生的全部成本均无法得到补偿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但不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原因在于:

  1.对于劳务项目而言,其发生的成本在未实现劳务销售收入之前,相当于“持有的存货”,因此,如果项目发生的全部成本均无法得到补偿的,表明该“存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应当将“存货”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科目。

  2.对于营业外支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非必须发生的支出。存货项目在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的非常损失时,方可计入营业外支出。所以,相应的,劳务项目发生的均得不到补偿的全部成本,如果是由于非常原因造成,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否则,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视劳务成本发生的性质转入管理费用或者营销费用。一般费用科目只有这些:成本,期间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最后两个是不会的,因为是正常的业务支出,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也是不可能的,因而只有视性质转入管理或者营销费用了。

一般转管理费用

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