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日志怎么写:临时工的工资发放要交税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3:33:04
临时工要入地税的系统吗?比如做一个月的工人,要把他的资料入到地税系统,要交个税的上报,不用交个税的零申报?要这样麻烦吗?
问题是我要把请临时工的费用做工资,需要什么凭证之类的吗?只有老板的签字可以做工资吗

达不到个税的标准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的话需要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存在雇佣关系,你单位就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直接以工资形式入帐;
不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需要在提供劳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劳务报酬发票,你单位凭发票支付款项和入帐。

你好,达不到个税的标准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的话需要缴纳。

临时工工资要计入成本的话,要通过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才能入帐,开劳务发票是税务局根据单位与提供劳务的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安支付总额的8.05%(各项税率的总和)交纳地税税金.

按规矩是要这样的!具体情况,自己看着办,他又不可能天天到你那儿查有没有新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