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功能测试:一个月是工作时间是多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1:12:27
国家规定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是长`?倒班星期六星期天上班的算加班费吗` ?
是多少个小时啊`????

首先声明,提供条件不够明确,判断难以准确。

1. 如果实行的标准工时制,那么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此处适用国务院在《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规定,《劳动法》44小时的规定不予使用)。换言之,周六、周日工作是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调休。注意!!!即使你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加班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一个员工每天加班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 如果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关于你说的“倒班星期六星期天上班”我不是很明白,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周六、日是否属于加班就需要具体分析。
所以,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说得更明确一点,我们一年有365天,一年里周休两日一共有104天,法定休假日(元旦、五一、十一、春节)一共10天,所以——年工作日=365-104-10=251天。如果实行的是年周期综合计算工时:一年中职工工作时间不超过251天就不算加班,即使偶尔周六、周日需要上班;如果实行的是季度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则季工作日为:251÷4=62.75天。每个季度里,工作时间不超过62.75天,就不算加班;同理:月工作日为251÷12=20.92天,这就是楼上那位专家所说的劳动部的规定。(以上内容参见《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给广州市劳动局的复函》)
书归正传,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情况下,某一具体日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某一周可以超过40小时),只要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时间,就不算加班,不必支付加班费。例如,一个企业实行的是月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他的某个员工曾有两个周末上班,但是整个月下来,这个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只有20小时,这种情况下不认为是加班,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有一点要注意,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需要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可见《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超过部分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法律规定一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一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可以说每一个上班的都是被剥削的劳动者,劳动促裁部门的处罚力度太弱.

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工作时间为20.92天

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星期六和星期天应算为休息日,因此应给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