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骁骞采访毒枭视频: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并且劳动双方已经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这样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9:55:18

不合理,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不合理,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肯定不合理,一年合同期只能最多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一旦出问题,剩下的两个月就不算试用期了,放心好了。

我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我的合同刚好是6个月的。试用期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