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 105炮弹:如何算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6:04:47
A酒厂3月份委托B酒厂生产酒精30吨,一次性支付加工费9500元.已知A酒厂提供原料的成本为57000元.B酒厂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酒精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批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7000元,求计算过程.

一、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1、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关税完税价格=报关前发生的购买价款+国际运费+保险费。
二、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酒及酒精均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消费品。
三、消费税计税法律依据以及计算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酒精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就是生产流程完成后转入库存商品用以出售的成本费用支出,包括购入的直接原材料不含增值税税款的价款,按比例分摊的制造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为委托加工企业自第三方购入的原材料的购买价款及相关直接费用,不含增值税税款,加工费为受委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包括代垫付的辅料价款,同样不含增值税税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计算时包括报关前发生的购买价款、支付的国际运费及保险费。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9500+57000)/(1-5%)
=7000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