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棉片 乙醇 乙丙醇:苏洵的《辨奸论》是针对王安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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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在《辨奸论》中所阐述的对王安石的看法。苏洵不仅自己不同王安石交游,而且还劝欧阳修不要同王安石交游。方勺《泊宅编》载:“欧公在翰苑时,尝饭客。客去独老苏少留,谓公曰:‘适坐有囚首丧面者何人?’公曰:‘介甫也。文行之士,子不闻之乎?’洵曰:‘以某观之,此人异时必乱天下,使其得志立朝,虽聪明之主,亦将为欺惑。内翰何为与之游乎?’”这篇记载,与张方平的记载是一致的。即初见面就对欧阳修说,王安石“异日必乱天下”。但也与张说有所不同,张的记载是欧阳修劝苏洵与王安石游,引出了苏洵对王安石的批评;方勺的记载是苏洵先问“囚首丧面者何人”,欧阳修回答后,苏洵才谈了自己对王安石的看法。
  后来有人对此提出怀疑:“世有公卿士大夫同饭,终不交一言。及饭讫,始问同坐者为何人乎?”(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第154页)其实在人们交往中,初次同桌吃饭,多数都是相互熟悉的人,仅有一人不熟,而主人又忘了介绍,席间不便当着生人问,散后才向主人打听姓名,这是完全可能的。
  更可能的是,苏洵明明知道他是王安石,但为了向欧阳修表明自己对王安石的看法,故意先问“囚首丧面者何人”。张、方二人的记载正可相互补充。

  关于苏洵和王安石于嘉皊元年在欧阳修席上相见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些记载。龚颐正《芥隐笔记》说:

  荆公在欧公坐,分题送裴如晦知吴江,以“黯然销魂,惟别而已”
  分韵。时客与公八人,荆公、子美、圣俞、平甫、老苏、姚子张、焦伯强也。时老苏得“而”字,押“谈诗究乎而”。而荆公乃又作“而”字二诗,……最为工。君子不欲多上人,王、苏之憾,未必不稔于此也。

  苏、王在欧阳修席上分韵题诗送裴如晦知吴江是事实,苏洵的诗虽然见不到了,但王安石的《送裴如晦即席分题三首》却保存下来了。但龚颐正说“苏、王之憾”即始于苏洵分得“而”字韵,王安石再作“而”字韵诗,却是推测之词。苏、王矛盾那样深沉,决不会仅仅是作诗引起。比较起来,叶梦得《避暑录话》讲得更可信一些:

  苏明允本好言兵,见元昊叛,西方用事久无功,天下事有当改作。
  因挟其所著书,嘉皊初来京师,一时推其文章。王荆公为知制诰,方谈经术,独不嘉之,屡诋于众。以故,明允恶荆公甚于仇雠。

  这段记载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前引材料都只谈到苏洵诋王安石,《避暑后录》却讲到王安石对苏明允也“屡诋于众”。仇怨是双方共同种下的,决非仅仅一方。(二)苏洵所上书,名震京师,“一时推其文章”;而王安石“独不嘉之”。这说明他们的交恶决非作诗之类的小事,而与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分不开,据邵博《闻见后录》卷10记载,王安石认为“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大抵兵谋、权利、机变之言也”。

  苏洵对王安石的厌恶开始于嘉皊元年之前,苏王相诋开始于嘉皊元年初次相识之时,而以后他们间的矛盾就更加尖锐了。嘉皊3年(1058)苏王两人都曾向仁宗上书。把这两封上皇帝书作一番比较是有趣的。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说,“天下久不安”的原因是“患在不知法度”,要求“变更天下之弊法”。苏洵在《上皇帝书》中却说:“法不足以制天下。”这当然说不上是苏洵在反驳王安石的观点,因为苏洵早在《议法》中就说过:“政之失,非法之罪。”而《议法》是苏洵名震京师的文章之一,王安石显然是看过的,而且不同意他的看法。 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书》中说:“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患在治财无道耳。”苏洵在《上皇帝书》中却说,宋王朝财政拮据,人民负担过重,恰恰是“费出之无节”造成的:“靡费帑廪,以赏无用之兵;一经大礼,费以亿万。
  赋敛之不轻,民之不聊生,皆此之故也。”可见他们的观点有明显分歧:政治上,王安石强调变法,苏洵强调改革吏治;经济上,王安石强调“生财”,苏洵强调节流。

  到了嘉皊6年(1061),苏洵同王安石的矛盾进一步表现为王安石同苏轼兄弟的矛盾。如果说苏洵的《上皇帝书》还未必是有意反驳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那么,嘉皊6年苏轼应制科试所作的《进策》,则明显地在反驳王安石的“患在不知法度”。苏轼说:“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苏轼兄弟的观点深受苏洵的影响,特别是在苏洵去世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代表苏洵的。仁宗看了苏轼兄弟应制科试的文章高兴地说:“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宋史·苏轼传》)但王安石对苏轼兄弟的文章却大为不满,王文诰《苏诗总案》云:“王安石尤嫉之。”)王安石曾对人说,苏轼的制策“全类战国文章,若安石为考官,必黜之”(邵博《闻见后录》卷14)。王安石当时任知制诰,虽然无权黜去苏轼兄弟,但他在为皇帝起草制词时,却隐隐约约地教训了苏轼一顿,说他“尔方尚少”呀;“深言当世之务”还不够,还要“试尔从政之才”呀;“强学赡词”
  还不够,“必知要,然后不违于道”呀;等等。(《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守河南福昌县主簿苏轼大理评事制》)特别是苏辙,因极言朝政得失,被命为为商州军事推官,而王安石又不肯撰词,这更加深了苏、王矛盾。可见,在苏洵于嘉皊8年(1063)作《辨奸论》前夕,苏、王交恶几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张方平说:“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先生(苏洵)独不往,作《辨奸论》一篇。”(《文安先生墓表》)王安石之母死于嘉皊8年(1063),《辨奸论》即作于这一年,其他有些记载说作于嘉皊元年,不可信,张方平与苏洵为同时代人,张方平是最早推荐苏洵的朝廷大臣之一,其后苏、张两家的友谊一直很深,张方平所作的《文安先生墓表》自然比后出的宋人笔记可信得多。同时,《辨奸论》中的观点虽然早在嘉皊元年以前就形成了,并向欧阳修表露过,但只有到了嘉皊末苏、王矛盾已经白热化,而王安石的声誉又越来越高,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苏洵才容易出现写作《辨奸论》的冲动,这篇文章就是为“士大夫”
  不能“辨奸”而发的。

  《辨奸论》的开头一部份泛论应见微知著。苏洵写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势之相因,其疏阔而难知,变化而不可测者,孰与天地阴阳之事?而贤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恶乱其中,而利害夺其外也。”苏洵认为事理有其必然性,只要冷静地观察,就能“见微而知著”。人们对自然现象往往还能见微知著,而对社会现象却不能见微知著,原因就在于不能“静”,为“好恶”“利害”所惑。羊祜初见王衍就说:“误下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子仪初见卢杞也说:“此人得志,吾子孙无类矣。”苏洵引此二例以说明羊祜、郭子仪善于见微知著,但同时苏洵又认为,羊、郭之言得以证实也有偶然性,这就是晋惠帝、唐德宗的“暗鄙”,使王衍、卢杞得以逞其奸。

  《辨奸论》的中间一部份是不点名地写王安石:

  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伯)夷、(叔)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遆,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将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患,必然无疑者。

  苏洵这段话讲了三个问题:第一,指责王安石表里不一,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以颜、孟自比,而实际上“阴贼险狠,与人异趣”。第二,指责王安石“不近人情”,面垢不洗,衣垢不遆,“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第三,认为王衍、卢杞“与物浮沉”,“不学无文”,不遇“暗鄙之主”,未必会得重用;而王安石则不同,其患未形而其名盖世,即使圣君贤相,也将“举而用之”。因此,其害远远超过王衍、卢杞。

  苏洵在《辨奸论》的结尾表示,希望自己的话不要应验。其言不中,人们仅仅认为他的话说过头了;其言不幸而中,他虽然会获得“知言之名”,而天下则将“被其祸”。全文都是围绕着“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展开论述的,中心是强调“辨奸”,认为王安石是“大奸”,希望朝廷“见微而知著”,不要“举而用之”。不论苏洵对王安石的看法多么偏激,不管苏、王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紧张,从《辨奸论》总的精神看,并不是在发泄个人私愤,而是在为“天下虑”。

  自从《辨奸论》问世以来,直至清人李绂、蔡上翔以前,似乎没有人怀疑过《辨奸论》系苏洵所作。李、蔡二人断言《辨奸论》乃邵伯温托名苏洵而进行的伪造,并认为首载《辨奸论》的张方平的《文安先生墓表》以及苏轼《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也同出邵伯温之手。自李、蔡二人提出此说以来,信者颇多;而在所谓“批林批孔”
  运动中,更是成了定论,不容异议;即使在“批林批孔”后,仍有人非常肯定地认为“《辨奸论》绝非出自苏洵的手笔”,断言“苏洵写《辨奸论》是不可能的”(刘乃昌《苏轼同王安石的交往》,见《东北师大学报》1981年第3期)。因此,有必要检查一下他们否定《辨奸论》为苏洵所作的主要论据,研究一下这些论据是否能够成立。

  第一,从历史背景否定《辨奸论》为苏洵所作。他们认为王安石当时名重天下,苏洵不可能“一反众议”。蔡上翔说:“(庆历)4年,曾子固称其人为古今不常有;皇皊3年,文潞公荐其恬退,乞不次进用;至和2年,初见欧阳修,次年修以王安石、吕公著并荐于朝,称安石德行文章为众所推。……是年,明允至京师,始识安石,安有胪列其丑恶一至此极,而犹屡见称于南丰、庐陵、潞国若此哉!”
  (《王荆公年谱考略》卷10。
  下引李、蔡语均见此卷,不再注》刘乃昌先生也说:“王安石到京任职,苏洵同王安石接触不多,怎么会一见面就咬定王安石是坏人,并预见到若干年后天下将‘被其祸’呢?”“王安石当政前,道德文章均为士林所重,……为什么苏洵独一反众议,一眼就看出王安石是‘大奸慝’呢?”前面论述了苏洵同王安石矛盾的由来和发展,已经部份回答了蔡上翔、刘乃昌所提出的问题。这里想进一步说明苏洵对王安石的指责究竟是“一反众议”,还是“众议”中的一种。

  说王安石的“道德文章均为士林所推重”,确实是对的。《宋史·王安石传》说:“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庆历2年(1042)王安石进士及第后,签书淮南判官。按照惯例,签判满任后,可献文求试馆职,而“安石独否”。庆历7年(1047)王安石“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正如邵伯温《闻见录》卷11所说,王安石“熙宁初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这是王安石的变法思想在一县范围内的小小试验。皇皊3年(1051)王安石通判舒州,朝廷召试馆职,他“不就”。欧阳修推荐他为谏官,朝廷任他为集贤校理,他皆辞不就。“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曾巩于庆历6年(1046)向欧阳修推荐王安石说:

  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如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再与欧阳舍人书》)。

  曾巩认为王安石是文行俱美,“古今不常有”之人。欧阳修读了王安石的文章,对王也很赏识。庆历7年(1047)曾巩告诉王安石说:“欧公悉见足下之文,爱叹诵写,不胜其勤。”“欧公甚欲一见足下。”(《与王介甫第一书》)皇皊3年(1051)文彦博向朝廷推荐王安石说:“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程俱《麟台故事》)陈襄也向朝廷推荐说:“有舒州通判王安石者,才性贤明,笃于古学。文辞政事,已著闻于时。”(《与两浙安抚陈舍人荐士书》)由此可见,王安石在当时确实声名不小。

  但是,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称扬王安石的人一多,贬低王安石的人也就出现了,苏洵在写《辨奸论》以前,“谤”王安石,认为他“奸”、“诈”的,已大有人在,苏洵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人而已。在熟悉了同时代人对王安石的议论后,就会觉得《辨奸论》中的话并不陌生。所谓“囚首丧面”,即韩琦看到的“多不及盥漱”;所谓“与人异趣”,即张方平所说的凡事“皆欲纷更”;所谓“奸”,“阴贼险狠”,即仁宗所说的“王安石,诈人也”;所谓“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以为颜渊、孟轲复出”,即曾巩称颂他的“文甚古,行称其文,……古今不常有者”;所谓“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其为天下患必然无疑者”,即吴奎与王安石同领郡牧时得到的印象:“万一用之,必紊纲纪。”由此可见,《辨奸论》虽是当时指斥王安石最尖刻的言论,但并不是苏洵一人的看法,它只不过是当时指斥王安石的言论的集大成而已。
  它并不是“一反众议”,而是当时“众议”中的一种。

  第二,从《辨奸论》的内容否认其为苏洵所作。蔡上翔指责“《辨奸论》支离无据”。
  所谓“支离”,是说它“乱杂无章”,“不成文理”;所谓“无据”是说它不合事实。蔡上翔说:“明允衡量古人,料度时事,偏见独识,固多有之;然必能畅其说,实为千古文豪。
  以《嘉皊》全集考之,亦恶有《辨奸》乱杂无章若此哉!”

  说《辨奸论》“乱杂无章”,“不成文理”,这是任何一个读过《辨奸论》的人都难于同意的。《辨奸论》首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唯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次举史实以证其说;然后以“今有人”领起,转入对王安石的不指名批判;最后以希望莫“获知言之名”
  作结。全文观点鲜明,中心突出,结构谨严,文笔畅达,正据有苏洵散文所特有的雄辩性。
  《辨奸论》即使不是苏洵散文的压卷之作,至少也是《嘉皊集》中的上乘作品,很多选本都选它作范文,怎么能说它“乱杂无章”,“不成文理”呢?

  所谓“无据”是指《辨奸论》对王安石的指责不合事实,如李绂说,王安石“其术即未善,而心则可原,曾何奸之有”?其实,苏洵对王安石的指责是否公正同《辨奸论》是苏洵所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因其偏激而否定其真实性。所谓“无据”,还指对史实援引错误,这就是把山涛语误作羊祜语。但是,苏洵父子深受战国纵横家的影响,他们的文章不但时见“援引错误”,而且还有故意杜撰史实的笑话。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有“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语。欧阳修曾问苏轼此见何书,苏轼以“想当然耳”作答,难道因此而否定《刑赏忠厚之至论》为苏轼所作吗?

  如果把《辨奸论》同苏洵的其他著述,特别是同《管仲论》作一比较,就不难发现《辨奸论》的观点是苏洵的一贯观点,《辨奸论》使用的语言也是苏洵的习用语言。例如,《辨奸论》说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任何事情的出现均有征兆可寻;《管仲论》也说,“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又如,《辨奸论》说:“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
  ”以近不近人情来衡量人物更是苏洵一贯的思想,他的《六经论》集中反映了他的人情说,而《管仲论》更有与《辨奸论》相类似的话:“竖刁,易牙、开方非人情,不可近。”再如,《辨奸论》是以预言者自居的,望其言不中以免天下受其害;苏洵《上皇帝书》的结尾也有类似语气:“天下无事,臣每每狂言,以迂阔为世笑;然臣以为必将有时而不迂阔也。…
  …惟陛下不以一布衣之言忽之。”《辨奸论》的思想、用语与苏洵其他著述之一致,也说明《辨奸论》确系苏洵所作。

  第三,从《辨奸论》始见何书,来否定其为苏洵所作。李绂说:“其文始见于邵氏《闻见录》中。《闻见录》编于绍兴2年,至17年,婺州州学教授沈斐编老苏文集附录2卷,载有张文定公方平所为老泉《墓表》,中及《辨奸》;又有东坡《谢张公作墓表书》一通,专序《辨奸》事。窃意此三文皆赝作。……疑《表》与《辨奸》皆邵氏于事后补作也。”(《书〈辨奸论〉后》,下引李绂语均见此文)说《辨奸论》“始见于邵氏《闻见录》”,显然站不住脚,因为《闻见录》作于南宋绍兴2年(1132);而在张方平的《乐全集》卷39《文安先生墓表》里就全文引了《辨奸论》。于是李绂就干脆把张方平所作的《墓表》和苏轼的《谢书》一并说成是伪作。李绂证明《墓表》为伪作的最得意的证据是《墓表》中有如下一段话:“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以来,数人而已。’造作语言,至以为几于圣人。”李绂反驳道:“以荆公为圣人者神宗也;命相制辞,在熙宁2年;而老泉卒于英宗治平3年,皆非其所及闻也。”蔡上翔也附和说:“所最怪者,无如搀入命相制词,明允卒于治平3年;至熙宁3年,安石始同平章事,是时安道同朝,安得错缪至此!”“可怪”是可怪,但这一可怪现象是不难解释的。第一,《墓表》云:“先生(苏洵)既没三年,而安石用事。”可见《墓表》作者清楚地知道安石“命相”(或叫“用事)是在苏洵死后。第二,从行文看,“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欧阳修亦已善之”,也在嘉皊元年;中间不应插入熙宁3年(相距13年)的“其命相制曰”。章培恒先生相信《辨奸论》为苏洵所作,他对此的解释是:“‘其命相制’四字显有鲁鱼之讹。”(《〈辨奸论》非邵伯温伪作》,见《复旦大学学报·古典文学论丛》)其实也不一定有“鲁鱼之讹”。
  这段文字虽已引过,但为说明问题,我还不得不把原文再次引于此:“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以来,数人而已。’造作言语,至以为几于圣人。欧阳修亦善之,劝先生与之游,而安石亦愿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为人也,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天下患。’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之,先生独不往,作《辨奸论》一篇。”这段文字是首讲王安石的影响:自“嘉皊初”至“倾一时”是讲王在“嘉皊初”的影响;自“其命相”至“几于圣人”,是讲王在熙宁初的影响。“倾一时”处不应用逗号而应用句号,“嘉皊初”三字只是前句的时间限制词,并不包括后句。自“欧阳修”至“一篇”是讲苏王关系:自“欧阳修”至“天下患”,是讲嘉皊初的苏王关系;自“安石之母死”至“一篇”是讲嘉皊8年的苏王关系。
  文章脉络清清楚楚,所谓“安得错缪至此”者乃蔡上翔未读懂原文是也。李、蔡二人不仅断言《墓表》系邵伯温伪作,而且说苏轼《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也是伪作。把凡不利于其论点的都视为伪作,这更难令人信服。苏轼《谢书》见《东坡集》卷29。陈振孙《直斋录解题》说《东坡集》40卷是“坡公无恙时已行于世”;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说:“世说《前集》(即《东坡集》)乃东坡手自编定。”苏轼去世时,苏辙所作的《东坡先生墓志铭》说苏轼“有《东坡集》40卷,《后集》20卷,《奏议》15卷,《内制》10卷,《外制》3卷”,也证明陈、胡的话是可信的,没有确凿证据就断言《前集》中的作品为伪作,是很难令人信服的。蔡上翔几乎把一切不利于他为王安石辩护的文章均指为伪作,如说:“苏子瞻作温国(司马光)《行状》,至九千四百余言,而诋安石者居半,无论古无此体,即子瞻安得有如是之文?(《王荆公年谱考略序》)像这样无根据地否定一篇文章的真实性,未免太轻率了。

  第四,从版本上否认《辩奸论》为苏洵所作。李绂说:“马端临《经籍考》,列载苏明允《嘉皊集》十五卷,而世俗所刻不称《嘉皊》,书名既异,又多至二十卷,并刻入《洪范》、《谥法》等单行之书,又增附录二卷,意必有他人赝作阑入其中。近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张镗翻刻巡案御史澧南王公家藏本,其书名卷帙并与《经籍考》同,诸论中独无所谓《辨奸论》者,乃益信为邵氏赝作。”这里有一个问题:究竟15卷本还是20卷本更接近苏洵文集的本来面目。欧阳修《苏明允墓志铭》说:苏洵“有《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作《易传》未成。
  ”曾巩《苏明允哀词》说:“明允所为《文集》有二十卷行于世,所集《太常因革礼》有一百卷,更定《谥法》二卷,藏于有司,又为《易传》未成。”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说:“所著《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易传》十卷”,“集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从苏洵同时代人的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第一,苏洵最早的集子为20卷本,而不是15卷本。第二,当时并不叫《嘉皊集》,若当时就叫《嘉皊集》,就不会三人都众口一词地仅叫“文集”。今存《嘉皊集》中的作品并不都作于嘉皊年间,甚至主要不是作于嘉皊年间,《几策》、《权书》、《衡论》、《洪范论》、《史论》等均作于嘉皊元年以前。把苏洵“文集”称为《嘉皊集》,疑是南宋人所为,可能是因为苏洵于嘉皊年间以这些文章闻名而取名为《嘉皊集》的。第三,欧阳、曾、张三人所列的苏洵集外单行的著作只有《太常因革礼》、《谥法》等,李绂把《洪范论》误作“单行之书”,认为不应“刻入”苏洵集中,是他自己搞错了,这也证明今存20卷本更接近苏洵“文集”原貌,而15卷本《嘉皊集》,确有不少遗漏。
  就笔者所知除15卷本《嘉皊集》外,其他各种版本,包括南宋绍兴年间所刊16卷本《嘉皊新集》和宋残本《类编增广老苏先生全集》,都收有《辨奸论》。 第五,从《辨奸论》的流传经过,否认其为苏洵所作。蔡上翔说:“《辨奸》为一人私书,初传于世,亦诡秘莫测。”刘乃昌同志进一步发挥了这一观点,他说:“苏洵既然肯定王安石一旦擢用,‘则其为天下患,必然而无疑者’,那么他为何不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同道,以期防患于未然,而偏秘而不宣,待自己死后若干年,王安石变法已成事实,才由别人将文章传出来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有必要读一读叶梦得有关《辨奸论》流传经过的记载:“明允作《辨奸》一篇,密献安道,以荆公比王衍、卢杞,而不以示欧文忠。荆公后微闻之,因不乐子瞻兄弟,两家之隙,遂不可解。《辨奸》久不出,元丰间,子由从安道辟南京,请为明允墓表,特全载之。苏氏亦不入石,比年少传于世。”
  从叶梦得这段记载可看出,《辨奸论》的流传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刚写出的时候,曾“密献安道”,可见刘乃昌说苏洵不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同道,不符合事实,他不就公之于张方平了吗?“不以示欧文忠”,这是因为欧阳修在其他方面虽然是苏洵的同道,但在对王安石的看法上并不是同道,欧阳修是很看重王安石的。“荆公后微闻之”,张方平自知皇皊贡举以来就“未尝与(安石)语”,因此,王安石不可能从张方平处得知《辨奸论》。这就说明,除张方平外,还有苏洵的其他“同道”也读过《辨奸论》。但总的说来,这个阶段是属于“秘而不宣”的阶段,知道的人不会很多。这不难理解,因《辨奸论》刚写成,连苏轼兄弟都有“嘻,其甚矣”之叹,当然不好公布。二是在“元丰间”,张方平把它全文载入《文安先生墓表》,因为在张方平看来,王安石的变法实践完全证实了苏洵的预言:“安石用事,其言乃信。
  ”但元丰年间,王安石虽已罢相,支持新法的神宗仍在,而苏轼兄弟都因反对新法被贬官,处境很艰难。因此,他们虽然对张方平表彰苏洵有先见之明感激涕零,但“亦不入石”。神宗、王安石去世后,连司马光都警告说,要防止“反复之徒”,对王安石“诋毁百端”,强调对王安石的安葬“特宜优加厚礼”。这时的苏轼兄弟当然不会张扬《辨奸论》。哲宗亲政后,新党再次得势,苏轼兄弟远谪岭南,徽宗朝也不断在打击元皊党人,明令禁毁三苏文集,因此,北宋后期,《辨奸论》也不可能流传。三是“比年稍传于世”,这里的“比年”是指南宋初年,当时的舆论多把北宋灭亡归罪于王安石变法,苏轼父子都得到表彰,这时《辨奸论》才开始较广泛流传。联系各个时期的历史背景来分析《辨奸论》的流传情况,完全合情合理,一点也不感到“诡秘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