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甲沟炎用什么药:唐朝的科举制度比起隋朝的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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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科举制度自隋发端,终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实施一千多年来,对中国的政治走向和社会格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中国历代政权选拔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知识分子,使之能够有机会跻身于上层社会,成为各级为政权服务的官吏。科举制度虽然在以后的一千多年中,不断有所变化、发展,但在隋唐时期,基本已经定形,探讨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成熟与发展以及其相关内容,对了解、研究中国历代科举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开科取士的背景与雏形

在隋朝建立之前的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选拔官吏实行多是魏晋以来的“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源自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纳的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具体方法是在全国各州设大中正,各郡设小中正,大、小中正皆由一些经验丰富的中央官员兼任,因此也称“九品中正制度”。中正负责对各州郡的人才在“品、状、家世”三个方面进行评举,评举结果分为九等,分别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①结果评出后,小中正呈大中正,大中正呈司徒核实,然后由吏部尚书选用。由于东晋以来士族门阀的势力日益庞大,士族中担任当地中正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之于评举出来的人才中几乎全是士族子弟,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官人法”彻底沦为了士族门阀壮大自己势力的工具。

北周静帝大定元年(581年)二月,杨坚代周称帝,改国号隋,建元开皇,都城长安,史称隋文帝。隋文帝上台后,非常重视人才选拔,他深知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于是开始对人才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开皇三年(583年),他正式下诏,停止那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的各州郡中正评举人才 的权力,改令诸州每岁贡士三人。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又诏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②”,把选拔人才的权力,下放到了高级官僚阶层,但由于这项制度缺乏对这些高级官僚的监督和制约,难免出现一些循枉私情的情况,操作起来问题颇多,因此不得不再次进行改革。此后,隋文帝去世,其子炀帝杨广继位。炀帝大业三年(607)四月,诏文武有事者名,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可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③”

此时的这几次科举,虽然只是朝廷偶尔为之,但却为后来的科举制度定了名。据唐人杜佑《通典》十四卷载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这才是科举制度真正的雏形。当时的明经、进士两科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策问。策问即出一些有关时事政务、经义等方面问题,由士子做答,这时候的科举的考试内容还比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选拔一些能够及时为朝廷出力的优秀人才,因此科举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还不够大。

二、科举在唐代的逐渐成熟

由于隋炀帝杨广的统治极其残暴,隋朝在只历经了两朝37年之后,便被蜂拥的起义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经过南征北讨之后,建立起来。唐王朝建立之初,为了吸收中小地主阶层中的知识人才,曾经一度沿用隋朝科举制度:“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决定恢复隋朝设置的明经、秀才、进士等科,并于武德五年即正式开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渊次子李世民发动兵变,杀其兄、弟建成、元吉,挟持李渊,迫其立已为太子,史称“玄武门之变”。不久,李渊宣布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称唐太宗。唐太宗励精图志,不断对唐朝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也逐渐成熟完善起来。_^\t~

(一)参加科举者的主要来源
由于唐代以来官学、私学教育的不断昌盛,培养了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例如贞观以后,仅国学生就有8000余人④。国学生是参加科举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在各级官学学习,考试合格后被送至尚书省参加科举,因此被称为“生徒”;自学成才继而向地方政府投牒自举,经考试合格后同地方贡品一起被送入京参加科举者,谓之“乡贡”。唐朝对“乡贡”报考者的要求也不甚严格,除作* 犯科者不得 参加外,只要求商人或工人不得参加,应该说是比较开明的⑤ “生徒、乡贡”这二种人是科举的主要来源。
(二)科举的主要科目及内容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这里讨论的仅是最重要的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对有关国家的大政方略问题,作策论五篇。旨在选拔一些具有宏观全局意识的高级人才,因此对考生要求非常高,如果被推荐而来而未能得,所荐州长官甚至还要受处分,以至于后来参加考试人数非常少,唐高宗时曾被停止过,此后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明字科旨在选拔对书法、文字有专长的人才;明法科旨在选拔熟悉法律的司法人才;明算旨在选拔精通算术的数学人才,以上科举多被世人所不屑,因此不被人所重视。

一史为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其中之一的人才;三史则是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三部著作的全面人才;开元礼是对玄宗开元二十年修成并颁行《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的内容进行考试;道举主要考《老子》、《庄子》、《列子》等道家典籍;童子举的考试内容是要求十岁以下儿童熟习一部经书和《孝经》、《论语》。以上几种由于不常举行,因此,在科举中的地位也不重要。
因而,明经、进士两科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两科。 在隋时,此两科的主要内容是试策,唐初不断变化增加。太宗贞观八年(634),进士科加试读史书一部;高宗调露二年(680),进士科加试贴经,永隆二年(681)明经加试贴经,进士加试杂文。玄宗天宝(742-756)年间规定:明经先试贴经,次试经义,最后试策;进士先试贴经,次试诗赋,最后试策。至此明经、进士两科开始有所侧重,明经重“贴经墨义”,进士重诗赋。

明经中所谓的“贴经”意思是指将一句经书的两端掩上,中间留一行,又将此行中的三个字用纸糊上,让考生填写, 叫做贴经,有些类似于今天的填空。“墨义”是考经文及注疏,初为口试,后因容易被人作弊,改为笔试,故名墨义。这种方法比较机械,考官出题时经常会找一些生僻的句子,而考生也发现了考官出题的这一规律,因此也就把心思放在如何押题上,反而对经书中的本义根本不加重视和了解。
试策即考官出一道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问题要考生做答,颇似如今的论述题,这是考试的最关键部分,一些优秀的考生能够脱颖而出,就在此处。
进士科中除试策非常重要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开始,要求考生当场作杂文两篇,主要指箴、铭论、表等实用文体,后逐渐改为专考诗赋。
有唐一代,诗风大盛,各种达官贵人、骚人墨客皆以能诗为荣,因此能否在科考中赋得好诗,对自己的科举成绩影响也非常大。由于有一些考生已经颇有诗名,因此在参加考试之前,往往把自己的作品向一些名流投递,以期望能够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忙,谓之“投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渐江考生朱庆余的那一首《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闻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那位张籍张大人得到此诗,甚为高兴,也酬诗一首,做答,“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抵万金!”朱庆余因此诗而得中进士。当然,想朱庆余这样的幸运儿还是少的,这种类似走后门的投卷,使得一些权贵势力经常干涉科举,让一些并非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够得中,而一些才华出众的考生却要名落孙山。大诗人杜牧去参加进士科考,虽然献上了自己的名作《阿房宫赋》而被考官大加赞赏,并且也有其它人推荐,但因为前几名已经事先被安排好了,杜牧不得不屈居第五。

(三)明经 、进士两科的考取与登科
由于明经注重的是死记硬背,考取的内容相对容易一些,而进士科最关键的是则是难度较大的诗赋,因而,进士科往往显得比明经含金量高得多。“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之一二”,⑥ 由于进士得中者非常少,每次最多三十来人,因此进士科显得更加重要,也非常难考,能考取进士者一般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才子,许多人穷其一生精力,也不能得中。所以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诗人白居易27岁得中进士,做诗云: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像他不到而立之年就得中进士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考生在参加了吏部(后为礼部)主持的考试后,基本上就算是高中了,只是在武则天掌权的开载初元年(689)二月,曾经“策问贡人于洛城殿上,数日方了”。⑦又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这两种方式在唐代虽未形成制度,但还是开了宋代以后“殿试”、“糊名”的先河。

此时已经放榜,得中的考生们从此便扬名天下, 有许多的宴请、活动要参加,如:闻喜宴、曲江宴、月灯阁打球宴、雁塔题名等等,这是新得中的仕子们与达官贵人们互相结交,加深关系,为其后的仕途提供方便,构建自己的关系网的重要活动。

当然,得中进士也不意味着士子们就马上成为了“公家人”,还要经过还要经过吏部的“选试”,合格的才授予官职,“选试”又称为“释褐试”,意即通过选试合格的人,可脱去粗布衣而换上官服,离开平民队伍而进入官吏行列。此时,由礼部将及第者的材料移交吏部,再由其进行选试,谓之“关试,因关试时间一般在春天,故又称“春关”。“关试”考试的内容为:“身、言、书、判”,具体就是考察考生的体貌、言辞、楷书、批审公文四项内容。四项皆合 格,可以授予 官职,谓之“注官”,然后把全体考试合格者集中起来,当众点名授职,谓之“唱官”。通过了“关试”的考生一般所授官职在八、九品之间,职位都不太高。如果有的考生在“选试”、“关试”时没有被通过或没有参加“关试”,那么他还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就是请权贵为之推荐,推荐任某官职,二是到地方藩镇去做一段时间的幕僚,再争取被举荐。第二种现象在晚唐藩镇割据时,比较普遍。

三、隋唐科举制度成熟与发展的意义

据说贞观年间,唐太宗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吾彀中矣!”,在他看来,科举制度是使天下英才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而实际上,科举制度在隋唐时期的逐渐成熟,不但影响了中国历代的政治进程,而且还塑造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文化心态及性格特征。

(一)科举制度是产生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要来源

科举制度实行一千多年以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许多对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都出自参加科考的仕人行列,许多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史学家等都是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于社会上层并由此获得了作出其贡献的基础。如唐时的陆贽、裴度、刘宴、韩愈、柳宗元、白居易、刘禹锡等等,他们都是进士出身。做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代表的知识分子,孕育他们的土壤就是科举制度,他们的精神面貌、精神状态都是由科学制度塑造出来的。

(二)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得中的仕子而言,得中后自然是有“颜如玉”,有“黄金屋”,许多读书人苦读一生,都是为了科举及第后的富贵荣华,他们从幼年起就在考试的绞肉机中挣扎消磨。参加科举得中后的仕子们,成为统治阶层中的官僚,成为统治皇权的附庸,成为统治的工具。既然有得中后的喜悦,当然也就有落地的痛楚。百分之八九十的淘汰率,使得多数人都不能够踏上仕途,获得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许多人就如《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进一般,都老还是个秀才,把自己一辈子都奉献给“八股文”,奉献给科举。应当说,科举制度的存在,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了重要影响,知识分子身上体现的威武不屈、曲学阿世、清正廉明、贪污受贿等等截然不同的品质,都能从科举制度中探寻到根源。

(三)科举制度中的落后成份,对中国后世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_
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没落,使得在它羽翼庇护下的科举制度的消极因素也不断表露出来。宋代只是对隋唐时期形成的科举制度进行了局部的改进,最重要的就是确立了“三级考试”的科举制度范式;元代科举制度因为统治阶层的原因实质上有所衰败;到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开始渐渐僵化,八股文使得许多读书都埋头钻研其中,根本不知天下大事、国计民生,从而使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官僚的水平大大折扣。科举制度成为了禁锢知识分子思想,摧残人才的工具。

四、结束语
科举制度在隋唐成熟与完善之后,对其后的数百年中,为中国历代的统治阶层,培养、奉献了一大批官僚和士大夫,丰富并完善了封建社会的统治,使其最终达到了繁荣的顶锋。然而,在其后的几百年中,由于封建制度的不断衰落,清朝的统治在国内外各种力量的撞击下,风雨飘摇,逐步走向覆灭,而科举制度此时也已经无法被改革、突破,从而与封建制度一起走向了灭亡的命运

①唐.杜佑《通典》卷十四6O5@4
②《隋书.高袓纪下》_!
③《册府龟元》卷六四五,贡举部1?
④岺仲勉《隋唐史》p180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Ar0y=
⑤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p55,三联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EX
⑥ 唐.杜佑《通典》卷十五fC2p)L
⑦唐.杜佑《通典》卷一五.v

总的来说,科举在隋创立,唐完善。
贞观增设明经科,武则天增加考试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

唐朝的科举与升迁制度简介

简介:主要以《新唐书》“选举”和“职官”两志为基础,介绍唐朝的科举和官员的品位、选用、考绩和升迁制度。结尾简略涉及几十年来官僚制度的失误,提出:“中国政治的前途不在于意识形态的讨论,而在于官僚制度的健全”。三年前我写过有关唐代科举制度的文章,在这个基础上,加进了官员的阶品,官员的选用,官员的考绩和升迁,以及对御史台功能的简略介绍,写成此篇。

几年前,我在写《我们需要一个健全的仕进制度》的时候,仅仅意识到仕进制度的不完善给政治带来的混乱,觉得要用制度杜绝侥幸小人占居重要岗位,危害国家、人民。今天,我感到,仕进制度是官僚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健康运行的官僚制度,是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政治是人的政治,不是社会经济的体现。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说“人亡而政息”。为政不得人,是没有可能有成就的。所以,完善的官僚制度是政治的关键所在。

汉语的白话文化和汉字的简化割断了文化的发展,使学习和研究中国的政治、历史、文学、风俗等成了绝学。加上基础知识的缺乏和心理、思想的隔膜,几千年来形成的典章制度、政治系统对今天的大陆同胞如同上古的童话,遥远而陌生。我业余闲下来,努力把《新唐书》所记载的唐朝的科举制度董理出来,简化了介绍给大家,希望于建设中国未来的政治体系能有所裨益。鉴于我的能力、学识和材料的匮乏,其中讲不透彻乃至于理解错误,所在难免。抛砖引玉常常是句客气话,在我这里,是梦寐以求的希冀。

回顾一下历史

品德好、有才能的平民被推举、考核,授予官职,参与国家的行政是中国文官政治的特点。上古出名的尧帝年纪大了,一直没找到接班人,心中很忧虑。听说有个人叫做舜,爸爸待他不好,弟弟常欺负他,而他依然孝顺父亲,友爱弟弟。尧就把他叫来,委以重任,并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来观察他在家和在外的为人与能力。舜赢得了尧的信任,把天下国家的政治接管起来。等到尧死了,舜就接替他作了帝。明末的王夫之甚至认为,上古的时候,置相就是立储:帝选拔贤能的人,把他们立为相,来辅佐政治,而这些相就是帝的继承人。后来,夏、商、周三代,贵族与平民作官掺半。到了战国的时候,各诸侯国争相网罗人材,养士、用士,蔚然成风。

汉朝以后,举荐和选拔贤能的人作官执政逐渐制度化。当时,地方向中央进贡,除去物产、珍宝,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人材,所以叫做贡举,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后代。地方推举出来的人,随着每年的进贡被送到京城,由皇帝和中央考核、录用。隋炀帝大业年间,开始有了进士科的考试。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制度,把科举发展、完善,使它成了唐朝政治家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新唐书·选举志》记载:“大抵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少实;及其临事设施,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遂使时君笃意,以谓莫此之尚。”

宋神宗时,王安石认为唐朝用诗文考进士,引导天下学子看重辞藻声律,而忽略对道德和政治的学习。他自己把古典的经籍注释好了,发行到全国,要求今后考试都要以此为依据。从此,科举考试就主要考经义(对古典经文的理解与阐述),而不再考诗赋了。明朝以后,朱熹和他的门生考定、注释的“四书五经”渐渐成了权威,而被规定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后来,随着唐宋古文在文学评价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逐渐形成了科举考试中论文的特别格式,这就是直到今天为人病诟的“八股文”。从隋朝大业年间开设进士科到清末光绪年间废除科举,一千多年间,科举考试缕经改革,为国家政治提供了无数人材。

唐朝的官学

唐宋以前的人大都相信《尚书》、《礼记》一类的书是古代圣贤所作。其中讲到为政,首要的就是要兴办学校,用以培养人材、移风易俗。《宋史·选举志》记载:“既而,中书门下(宋朝宰相的官名)又言:‘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渐进的道路)。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唐朝考进士的主要科目),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夏、商、周)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以复古矣。’”

所以,有远见的政治家每每执政伊始,就大力兴建学校。唐高祖一进长安,天下未定,就下诏设立学校,安排宗室子弟和其它青年上学。唐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办的学校,用来劝导和奖掖青年人学习上进,谋求士宦。这些官办学校都归国子监(类同高教部)管,大约有这样几种:

一,国子学,学员规定为三百人,专门招收高干和京城干部的子孙;
二,太学,学员规定为五百人,招收中、高级干部的子孙和近亲;
三,四门学,学员规定为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是普通干部的孩子,另外八百个名额是专留给老百姓中优秀青年的;
四,此外有专科的律学(法律)、书学(书法)和算学(计算)等,招收小官和平民子弟;
五,京都及各都督、都护府(类同今天的军区)、州(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县都分别设立学校,招收学生,人数不等。
六,中央政府中和太子宫中又设有弘文馆和崇文馆,各收学生三十名,都是皇亲国戚、宰相、一品大官和大功臣的子弟。

入学的年龄为十四到十九岁。

学生每十天有一天休假,放假前要有小考试,默写经文并背诵先儒对经典的解释,答对三分之二的,就算及格了,不及格的要受罚。每年放两个长假,五月间的叫做“田假”(农忙);九月又有“授衣假”(换冬衣)。家住得远的,还特别加给路上往返的时间。年终要考一年的学业,口试一百条对经文的解释,答对百分之八十的得优,对百分之六十的得中,百分之五十以下得差。

上学不听话、旷课超过三十天、事假超过一百天、因父母生病请假超过两百天的,或者年终考试得过三次差、在学校羁留九年而学业无望的都要退学回家。而且,还要记录下来,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大官的孩子们,送到兵部(专管武官的部门),看看能不能借上爸爸的光,当个武士。

教学内容和学制

唐朝官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史书为主,根据他们的难度和份量的不同分成所谓“大经”、“中经”和“小经”。

《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和《仪礼》为中经;《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为小经。学业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的分别。所谓通二经,要能学好一大、一小二经,或者两个中经;通三经的,要大、中、小各通一经;通五经的大经全通,还要中、小经各能一通。除此之外,所有的学生都要能兼通《孝经》和《论语》。

因为秦始皇把秦地的文字、方言强行定为官方语言,所以,大部分用齐、鲁方言写成的古典经文的阅读和理解都成了很大的问题。两汉以来,注解、诠释这些经典成了知识分子们最重要的功课,成就巨大,著述众多。唐朝的学生除去学习经典的正文,还要同时学习这些注释。

《孝经》、《论语》两经加起来,限期一年学完;《尚书》、《公羊传》、《毂梁传》分别为一年半;《易经》、《诗经》、《周礼》、《仪礼》各限两年;而《礼记》和《左传》可以长至三年。除去学这些经典,每天还要练写一篇字,学习时事政治的处理方法,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和《尔雅》等书。其它专科的教学内容和学制也类似,不过总的年头短一些。

《尚书》主要记载从尧、舜、禹到春秋以前的大事记和帝王、公候,贤良大臣门的命令、文件等,有中国最古之书的称号;汉朝以后,《易经》被看作阐述儒家哲学思想最重要的著作;《诗经》号称是孔子删定,通过它可以学习语言文字,还可以陶冶性情、考鉴周朝政治的得失;《周礼》、《仪礼》和《礼记》都是战国以后的学者们凭借着古史资料和自己的想象,整理出来的周朝的礼仪制度;《春秋》相传是孔子所作,记载了春秋时代的政治事件。但因其书文字简洁、难懂,所以,后来读《春秋》的人,都得参考注释书。西汉末年以后,《左传》被认为是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写的,定为《春秋》最权威的注释著作,与《公羊传》和《毂梁传》并行(所谓“传”,是注释的意思,与今天“传记”的传不一样);《论语》虽说是记载孔子言行的书,但在唐朝显然还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孝经》原来颇重要,后来被宋儒判为伪经,失去了经典的地位。

唐朝科举,还有一样教材,《新唐书·选举志》没有提及,就是梁朝的昭明太子编的《文选》,选了很多古时候优秀的诗文。而唐朝考诗、赋,全要参照《文选》。杜甫曾说“《文选》烂,秀才半”。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对进士深恶痛绝,声称“家不置《文选》”,以示不肖于作进士。

报考的资格和程序

今天把人民分成工、农、商、学、兵和知识分子,数十年来,工、农、兵社会地位最高。古代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因为当兵是为国家服役,兵役期满,就回家种地了,不构成一个阶层,也没有特别的权力和利益。学生也是类似。那时候,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其社会地位,士最高,因为都是作官的;农民的利益最受重视,名誉最好;工、商两个阶层最没有社会地位,而以商人为尤。

除此之外,还有吏(衙门里的办事员、警察、执行刑罚的人等)、和尚、道士,加上犯过罪被流放的人(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监牢里关的全是等待审判和执行的人。惩罚大致罚款、肉刑和流放等等)。在这些人中,只有士与农的子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其它阶层的人都不许做官。另外,品行不好、臭名昭著的;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的人的直系亲属也都不能入仕。在农业社会,农民当然是绝大多数,而其它类人,常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现象。

每年深冬,中央及各州、县的官办学校要把学员挑出来,进行初步考试,把优秀的推举到尚书省(类似国务院)应考。不从这些官办学校毕业出来的人,叫做乡贡。先由邻里、乡亲保举、推荐,地方长官验证后,也一起送到尚书省。地方保举不当,不仅被错举的人不能予试,就连他的所有同乡都要受到牵连,被剥夺考试的资格。到了省里,要把名字、年龄、地址、籍贯等重要数据写在牒子(个人履历)上,由户部(管理户口的部门)核查过了,印证了推举人的推举,交给吏部(人事部门)的考功员外郎(专门考核下级官员的功过劳苦,以定其升迁的),进行考试。

考试的科目和评卷标准

科举本来是分科考试选举的意思,后来到宋神宗以后,经王安石倡议,才渐渐归一了。唐朝科举考试,学生按所选专业特长不同,分科报考,分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科、进士、童子科和明法、算学、书学等类。

考试方法有帖经,就是默写经文;大义,就是背诵或默写先儒对经典的注释;策,是依据经典或考量时政,对具体问题提出解答;论,是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价;以及诗、杂文、赋等。十岁以下应考的称为童子科,只考朗诵。

秀才考五道方略对策,按照文字通顺与否和道理讲得好坏评分。行文通顺,道理透彻的为上上第,其次为上中、上下和中上第,这四等为及格,其它为不及格。明经先要默写经文,然后背诵经典注释,再回答时事政治三道题,也是头四等为及格。考历史的叫史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史记》、《前、后汉书》和《三国志》。口试对文辞的注释一百条,然后问对策三条。口试对百分之七十,对策答好两条的就算及格了。十岁以下的孩子应童子科,以朗诵为主,考一部经典,再加上《孝经》和《论语》。

唐朝初年,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一个州被推举应考秀才科的,没有一人及格,太宗大怒,处罚了州长,并废除了秀才科的考试。后来时有时无,到了玄宗天宝年以后,就名存实亡了。从此,知识分子仕进,就以进士与明经两科为主,而最看重进士。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缕有更改: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经和策全通,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乙第。继而要求进士先写两篇杂文,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做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后来时而要考官书文章、时而要考经文、经义,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后世批评唐朝以诗取士,就是这里来的。

学历与资格

唐朝官员的等级叫做品位,共有九品,称为“流内”。

在这九品之下,还有所谓的“流外官”,主要是所谓的“吏”,既办事员。一到三品中又分“正”、“从”,“正”在“从”之上。四品到九品,除去分“正”、“从”,还各分“上”、“下”,如五品中就有四阶,分别为“正五品上”、“正五品下”、“从五品上”和“从五品下”。总计起来,共为三十阶,用来区分贵贱、高下、轻重和优劣。

文武行政官员称为职事官,皇亲国戚和立了大(军)功的有爵位和勋、封。所有这些官员都有相应的品位,这个品位或称“本位”、或称“散位”,标志着学历与资格。散位中最高的是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没有正一品)。职事官中最高的是正一品的“三师”和“三公”,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内侍省主事”等,共三十阶。三品以上,称“清望官”,四品以下,但职守重要的,称“清官”。勋官最高的是正二品的“上柱国”,最下一等是从七品上的“武骑尉”,共十二阶。爵位有九等,分别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候”、“县伯”、“县子”和“县男”,从正一品至从五品。

科举考试及格登第,是获得了品位的一个途径。随着所考的科目难易及成绩优劣不同,所获得的品位也不同。秀才上上第为正八品上,明经上上第为从八品下,而进士考试获甲等的,为从九品上,以下类推。考书学和算学的,则在九品之下。

考核、选拔有道德、有才能的人担任行政职务称为“选”。参选要有学历和资格。学历,就是科举的结果。资格包括“出身”、“门荫”、“前资”和“流外入流内”。

所谓“出身”,主要指有爵位的人。嗣王、郡王的出身为从四品下,以下至公、候、伯、子、男依次类推。五品以上的大官们的孩子有“门荫”,就是乘爸爸这棵大树的荫凉,借光作官的意思。一品官的孩子,得正七品上的荫,从五品官的孩子得从八品下的荫。但这个荫凉不是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能乘得到的:皇帝、皇后的直系亲属,一家荫两个孩子;一、二、三品官家,只能在指定的两个孩子中荫一个;而五品官家,只能荫及一人,而这个人还必须是上边指定好的。既没有爵位,又没有功勋,又没有作大官的爸爸,要参选作官,就得走第三条路:科举。科举是中国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仕进之门。

作过官,经过考绩,予以升迁,升迁所达的阶品称为“前资”。“流外入流”指的是九品以下的流外官也可以通过勤奋和功劳进入九品。其程序与前资类似。“吏”可以入流,办事员可以变成行政长官,唐朝的这条仕进道路曾经被很多人批评,认为这些人没有读过圣贤书,为人和品质不高,不应该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所以,宋朝以后,“吏”就完全被屏置在领导干部队伍之外了。

授予职事官必须依照散位。原则上讲,散位六品的,只能授予六品的职事官。假如职事官阶高过散位,叫做“守”,或者“兼”;假如职事官阶低于散位,则叫“行”。

靠勋官、门荫和流外入流进入仕途的人,不能作清资官,不授予三品以上官。

官员的选用

选人授官,在唐朝是很严重的事情。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籍贯,父亲、祖父的官职,近亲的姓名、籍贯,自己的履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历年考核的结果,有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通过本单位或原单位,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选人作官,有四个标准:一是“身”,看人的体格相貌;二是“言”,听人的语言对答;三是“书”,看人字写得如何;四是“判”,看人文章是否通顺。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书”和“判”是笔试,“身”与“言”为口试。口试又叫做“铨”。因为“铨”分别由吏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主持,分为“尚书铨”、“中铨”和“东铨”,所以又称“三铨”。选完还有空缺名额,落选的人考三篇文章,叫做“宏辞”,考处理三件公务,叫做“拔萃”。

六品以下,由吏部按照资格和空缺,拟定官职,上报宰相。再经由宰相反复核查后,请示皇帝,下旨授官。五品以上,则不由吏部拟官,而要直接上报宰相,由他们考量拟定。

授五品以上的官,为了郑重其事,皇帝使用特别的委任状,叫做“制”和“敕”。三品以上,则更加隆重。皇帝亲临,宰相为辅,到太庙举行授官仪式,委任状是刻在竹子上的“册”,所以叫做“临轩册授”。

唐朝入仕作官,有三个大门坎儿。一是要入流,流内为官,流外为吏;二是要进五品;三是要进三品。六品以下的散位都叫“郎”,所以,又称为“郎官”。原则上讲,作官谨慎无误,没有超人的政绩,正六品就算是到头儿了。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上的官,没有在外作过州、县官的人和很多其它的人,根本就不许作。又有严格的人数限制,而且,要出类拔萃,考核优异,皇帝特别恩眷、器重,才能授予。至于三品以上的官,因为地位高,声望远,不轻易授人。除了宰相和各部门长官以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是名誉官,而没有实权,常常授给历朝元老,以示恩宠。

七十岁以上,或者衰老、有慢性病,不能胜任公务的,允许退休。在唐朝,退休叫做“致仕”。五品以上官致仕之后,拿一半俸禄。唐朝官员的履历常常开始于“某年进士”,终于“以某官致仕”。

官员的考绩

作官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国务院)吏部(人事部)主持。

凡应考的官员,由秘书写出当年的功过、品德,本单位长官对众宣读,大家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核的方法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即德高望重:“清慎明著”,即清廉、谨慎:“公平可称”,即断事公平:“各勤匪懈”,即勤劳不懈。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最优秀的。比如,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等等。

有一最、四善以上的为上上;有一最、三善的为上中;有一最、二善的为上下;没有最、而有二善的为中上;没有最,而仅有一善的为中中。工作能够敷衍了事,即没有最,也没有善的,为中下;凭着自己的爱憎好恶,处理问题不合法律、情理的,为下上;因私废公,业务怠懈的为下中;奸诈,贪婪、品行恶劣的,为下下。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中下以下,每等降一阶;考绩得了下下的,则立即解除官职。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唐朝以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长官为宰相,帮助皇帝,协理天下。中书省主管皇帝下达的各种命令和颁布国家的法律、政策。其长官为中书令,正三品;门下省主管处理文武官员及百姓官上达天听的文书,同时,规谏皇帝,预备顾问。其长官为侍中,也是正三品;尚书省则总领百官,是行政的枢纽。其长官本来是尚书令,正二品。但因太宗曾经作过尚书令,以后的臣子,都不敢作这个官,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尚书令的两个副手,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所有天下大事,三省长官共同参议。

勋官的授予

南北朝时,征战不已,立了军功,授予官衔,这是唐朝勋官的来源。在唐朝,凡有军功的,授以勋官。勋官最高一阶称为“上柱国”,正二品,需要经“十二转”才能达到。《木兰辞》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的“十二转”就是说:花木兰立了最大的军功。最低一阶为“武骑尉”,等于从七品,只需一转。“转”是授予勋官时用来衡量功绩的单位。

凡以军功授勋的,战场上或战后由随军的书记员记录战前的情况,战争的过程和胜负的结果,同时要记录每个官、兵杀死或俘虏敌人的数字,上报到尚书省吏部。吏部的司勋郎中反复审查,验证为实,然后拟定官阶,奏上皇帝,等待授官。

以战前的条件分:以少击多为“上阵”;兵数(包括战士人数和装备)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安战争的结果分: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四十,为“上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二十,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十,为“下获”。

按照战前的条件和战争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上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类推。

勋官没有职务,不管事,仅仅加官而已。勋官要入仕参政,则依照门资、出身的规定。

御史台的功能

唐朝的司法部门,大约有三个。一是尚书省的刑部,二是御史台,三是大理寺。三个部门的业务,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之所以类似的事务分由三个部门管理,有其历史的原因。其中,大理寺历史最久,前身是秦朝专掌刑罚的庭尉;御史之官,先秦就有,但不掌司法。秦汉以后,才有了专司纠察的御史;刑部的历史也可以上溯到西汉。成帝设三公曹,东汉有贼曹,是后来尚书省吏部的前身。在唐朝这三个部门大致的分工为,刑部主管法律文件;大理寺主管刑事犯罪;而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新唐书·百官志三》),勉强可以比附“廉政公暑”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宗吸取六朝阀阅的教训,重新重用御史台,把御史中丞提升为御史大夫,正三品,另置两名正四品下的御史中丞。御史台官员的选用和授予都很严重,但作过御史的人,此后的仕途,常常不很平坦,因为得罪人太多。

现代对错误和犯罪的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主要是降级、减工资和罢免。唐朝对官员行政错误的处罚,没有严格地与刑事处罚分开。唐朝的行政管理法叫做“格”,触犯了“格”的官员的审问、定罪和处罚,与刑事犯罪一起,都在“律”中予以规定。唐律中专门有“职制”一栏,就是针对官员的。其中共有五十九条,每条针对一类错误,下边另有细致的分别。唐朝的刑法延承古制,有所谓的“五刑”,即,打竹板、打木杖、强劳、流放和死刑。

官员有行政误失,可以告发到御史台,御史也会自行监督、察访。一旦暴露出来,御史台上奏,并提出弹劾的建议。同时,依照律法,定罪惩罚。比如,为官本来没有政绩,而暗示下级歌颂自己,树碑立传的,要强劳一年。若指使人向上级虚报自己的功劳,要杖一百。虚报的人以协从论罪。又如,向主管部门为亲友求方便的,打五十板。主管部门答应了请求的,与此同罪。如果,受了人的财物,而答应了人的请求,则罪加二等。如果,非法的请求已经付诸施行了,则要加重刑罚,杖一百。

1.增加了学院人数
2.狂冲了国学的规模
3.开创了殿试制度,又设立武举

不怎么清楚啊!

没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