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能瘦多少: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6 12:02:32
我是广州本地居民。
目前广州的房价虽然不及上海北京那么高,但对一般市民来说,也是很难承受的。
最近我的一个亲戚跟我说,他们村里(现在已经纳入市区范围)目前建了一批房子,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卖给自己的村民。问我想不想买。
但问题是,房子需要以我亲戚的名义购入。他说到时可以跟我去先做一个公证。证明房子的钱是我支付的。
请问各位法律专业的朋友,这样操作,是否能保障我对房子的合法权益?

1,不论是否公证,你都不能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你只拥有对你亲戚的债权。而且,这个债权也不会因为房产的升值而升值。所以,原则上不能这样做。

2,除非你的亲戚确实非常可靠,而且,你亲戚的继承人也必须可靠(如果你的亲戚过世后,他的继承人完全可以继承该房产)。你没有任何物权,只是债权。

3,你要先确信你亲戚没有利用你的钱购买他房产的不良意图,还要确信,若干年以后这类房产可以自由流通。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等到房产可以自由流通的时候,你能保障你的亲戚到时候会把房产转到你的户头上吗?因为,那个时候,房价显然会飙升,如果是我,我宁可违约也不转让给你。

4,还有,公证只是证明你们的合同之债,不能抵抗行政法规。如果,法规规定不能转让给非村民,公证却可以变相转让,那么法规还有权威吗?你认为违法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公证的内容必须合法才有法律效力,否则跟废纸是没有区别的。。。。。。。。

我国房产以登记发证为生效要件,就是说城市房屋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那就是谁的房子.按你所说,写你亲戚的名字,那当然就算你亲戚的房子了.你们之间办理的你出钱的公证书只能算是你和你亲戚之间的一种债.将来一旦因为这所房子你和你亲戚之间产生纠纷.你只可以凭借这个公证书向你亲戚讨要买房款的权利,而对于这个房子,你是没有权利的.所以要三思.

房子现在购买,限制了购房人身份,但时间长了,我想可以自由流通,到那时在过户给你也可以.
如果你很信任你亲戚,我个人认为可以试试.
但公证还是一定要作的.
具体细节,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