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之家老板是谁: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费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6:29:05
2000年.我与单位因承包经营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我偿还债款十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我爱人与单位(国企)<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龄卖断款>四万多元.(本单位已解除三万多人,按工龄每满一年补偿4400元,并不受最高工作年限限定.并注明该款包括.异地安家,生活补住,经济补偿等).按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划拨了.请问法院的作法正确吗?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谢谢解答!!!!

请你阅读<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

你在单位的承包经营,如果经营实际上是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所用,那么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法院必须保留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建议你看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

阅读<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