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谷93月之领主加点:关于法律法规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9:58:46
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现有岗位,本人提出辞职,是否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何依据?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
楼主所述情况不在此补偿范围内。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支付补偿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如果是合同到期,根本不用提出,只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就行了。

这是相关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这种情况是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对本人主动辞职的企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你本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辞呈告知事由,以便单位再寻找合适的其他人选,否则可能被企业抓住把柄认为你的擅自辞职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害,要求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重庆东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