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52达米安复活:保险法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9:53:28
为什么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而支出的费用不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该做的是及时通知保险人,而保险人在这时有权解除合同,无论被保险人采取什么措施。因为在此时,被保险人采取措施的受益方是他自己,不是保险人,保险人没理由为自己没有获益的事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