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铺衣服修图技巧:保险法案例(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7:46:09
广东省某市A企业与天津市B企业素有业务往来,至1996年底,A企业欠B企业贷款30余万元。经协商,A企业将自己的一辆牌照为粤****的本田轿车公作价30万元抵付给企业。车辆尚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B企业向该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向B企业出具了保单,保单上注名投保人为B企业,保险车辆为粤****本田轿车。后在保险期内,车辆出险全损。B企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B企业不是车辆的所有人,对出险车辆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B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保险利益的相关理论分析,B企业是否对保险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给会保险金的责任?为什么?

这种情况怎们会出现?!
首先,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时会验车、核保、尤其是旧车,验车时会看车辆的行驶证,车辆未过户行驶证上的车主就应该是A公司,保险公司怎么会接受B公司的投保?还出了保单?
其次,退一万步说,保险公司脑袋发昏接受了B公司的投保,那就只能说明,他接受B是合格的投保人,保险合同就是有效的。除非B公司在投保时在行驶证上做了手脚,骗保险公司误认为车辆是B公司的,这样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再次,请问楼上的律师,车险合同(除了贷款买的车,而且贷款没还清)哪来的受益人啊?
抛开上述问题不说,目前法学界对此问题有争议,但大趋势是,以合同的签订和车辆的交付判断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过户,既然如此,B公司具有保险利益,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情况,B公司胜诉几率很大。

保险合同中有受益人,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
如果B公司没有如实说明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此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