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什科夫档案:未成年犯罪刑法应再将底年龄到10周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1:35:43
现在有大部分父母过分溺爱,有的甚至放纵小孩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人大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孩子本身是善良的。他们本不应该在很小的年龄就和犯罪沾上边,对于孩子本身我们应该是宽容的。因此我不赞成将孩子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从世界各国来看,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很高的,这是从我们国家现状来考虑,我国的司法水平较低,公民知法有限。我们不能要求孩子知道那些成年人都不十分明确的法律。对于家长放纵孩子犯罪,那样应该追究父母的责任而不是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