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热合买提江结婚:谁知道一篇梁启超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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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一篇梁启超的文章?关于责任的,其中有一句话大致意思是"人一生下来就有自己的责任"

《最苦与最乐》
梁启超

论公德

----梁启超----------------------------------------------------------------------------

(1902年3月10日)
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
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人也者,善群之动物也(此西儒亚里土多德之言)。人而不群,
禽兽奚择。而非徒空言高论曰群之群之,而遂能有功者也;必有一物焉贯注而联络之,
然后群之实乃举,若此者谓之公德。
道德之本体一而已,但其发表于外,则公私之名立焉。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
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
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
之人,仍无以为国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
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
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如《皋陶谟》之九德,《洪范》之
三德,《论语》所谓温良恭俭让,所谓克己复礼,所谓忠信笃敬,所谓寡尤寡悔,所谓
刚毅木讷,所谓知命知言,《大学》所谓知止慎独,戒欺求慊,《中庸》所谓好学力行
知耻,所谓戒慎恐惧,所谓致曲,《孟子》所谓存心养性,所谓反身强恕,凡此之类,
关于私德者发挥几无余蕴,于养成私人(私人者对于公人而言,谓一个人不与他人交涉
之时也。)之资格,庶乎备矣。虽然,仅有私人之资格,遂足为完全人格乎?是固不能。
今试以中国旧伦理,与泰西新伦理相比较:旧伦理之分类,曰君巨,曰父子,曰兄弟,
曰夫妇,曰朋友;新伦理之分类,曰家族伦理,曰社会(即人群)伦理,曰国家伦理。
旧伦理所重者,则一私人对于一私人之事也;(一私人之独善其身,固属于私德之
范围,即一私人与他私人交涉之道义,仍属于私德之范围也,此可以法律上公法、私法
之范围证明之。)新伦理所重者,则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也。(以新伦理之分类,归
纳旧伦理,则关于家族伦理者三:父子也,兄弟也,夫妇也:关于社会伦理者一:朋友
也;关于国家伦理者一:君臣也。然朋友一伦,决不足以尽社会伦理;君臣一伦,尤不
足以尽国家伦理。何也?凡人对于社会之义务,决不徒在相知之朋友而已,即绝迹不与
人交者,仍于社会上有不可不尽之责任。至国家者,尤非君臣所能专有,若仅言君臣之
义,则使以礼,事以忠,全属两个私人感恩效力之事耳,于大体无关也。将所谓逸民不
事王侯者,岂不在此伦范围之外乎?夫人必备此三伦理之义务,然后人格乃成。若中国
之五论,则惟于家族伦理稍为完整,至社会、国家伦理,不备滋多。此缺憾之必当补者
也,皆由重私德轻公德所生之结果也。)夫一私人之所以自处,与一私人之对于他私人,
其间必贵有道德者存,此奚待言!虽然,此道德之一部分,而非其全体也。全体者,合
公私而兼善之者也。
私德公德,本并行不悖者也。然提倡之者既有所偏,其末流或遂至相妨。若微生亩
讥孔子以为佞,公孙丑疑孟子以好辨,此外道浅学之徒,其不知公德,不待言矣;而大
圣达哲,亦往往不免。吾今固不欲摭拾古人片言只语有为而发者,擿之以相诟病。要之,
吾中国数千年来,束身寡过主义,实为德育之中心点。范围既日缩日小,其间有言论行
事出此范围外,欲为本群本国之公利公益有所尽力者,彼曲士贱儒,动辄援“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等偏义,以非笑之、挤排之。谬种流传,习非胜是,而国民益不复知公德为
何物!今夫人之生息于一群也,安享其本群之权利,即有当尽于其本群之义务;苟不尔
者,则直为群之蠹而已。彼持束身寡过主义者,以为吾虽无益于群,亦无害于群,庸讵
知无益之即为害乎!何则?群有以益我,而我无以益群,是我逋群之负而不偿也。夫一
私人与他私人交涉,而逋其所应偿之负,于私德必为罪矣,谓其害之将及于他人也。而
逋群负者,乃反得冒善人之名,何也?使一群之人,皆相率而逋焉,彼一群之血本,能
有几何?
而此无穷之债客,日夜蠹蚀之而瓜分之,有消耗,无增补,何可长也!然则其群必
为逋负者所拽倒,与私人之受累者同一结果,此理势之所必然矣。今吾中国所以日即衰
落者,岂有他哉,束身寡过之善士太多,享权利而不尽义务,人人视其所负于群教员如
无有焉,人虽多,曾不能为群之利,而反为群之累,夫安得不日蹙也!
父母之于子也,生之育之,保之教之,故为子者有报父母恩之义务。人人尽此义务,
则子愈多者,父母愈顺,家族愈昌;反是则为家之索矣。故子而逋父母之负者,谓之不
孝,此私德上第一大义,尽人能知者也。群之于人也,国家之于国民也,其恩与父母同。
盖无群无国,则吾性命财产无所托,智慧能力无所附,而此身将不可以一日立于天地。
故报群报国之义务,有血气者所同具也。苟放弃此责任者,无论其私德上为善人、为恶
人,而皆为群与国之蝥贼。譬诸家有十子,或披剃出家,或博弈饮酒,虽一则求道,一
则无赖,其善恶之性质迥殊,要之不顾父母之养,为名教罪人则一也。明乎此义,则凡
独善其身以自足者,实与不孝同科。案公德以审判之,虽谓其对于本群而犯大逆不道之
罪,亦不为过。
某说部寓言,有官吏死而冥王案治其罪者,其魂曰:“吾无罪,吾作官甚廉。”冥
王曰:“立木偶于庭,并水不饮,不更胜君乎!于廉之外一无所闻,是即君之罪也。”
遂炮烙之。
欲以束身寡过为独一无二之善德者,不自知其已陷于此律而不容赦也。近世官箴,
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夫清、慎、勤,岂非私德之高尚者耶?虽然,彼官
吏者受一群之委托而治事者也,既有本身对于群之义务,复有对于委托者之义务,曾是
清、慎、勤三字,遂足以塞此两重责任乎?此皆由知有私德,不知有公德。故政治之不
进,国华之日替,皆此之由。彼官吏之立于公人地位者且然,而民间一私人更无论也。
我国民中无一人视国事如己事者,皆公德之大义未有发明故也。
且论者亦知道德所由起乎?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故因其群文野之差等,而其所
适宜之道德,亦往往不同,而要之,以能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者为归。夫英国宪法,
以侵犯君主者为大逆不道(各君主国皆然):法国宪法,以谋立君主者为大逆不道;美
国宪法,乃至以妄立贵爵名号者为大逆不道(凡违宪者皆大逆不道也)。其道德之外形
相反如此,至其精神则一也。一者何?曰:为一群之公益而已。乃至古代野蛮之人,或
以妇女公有为道德,(一群中之妇女为一群中之男子所公有物,无婚姻之制也。古代期
巴达尚不脱此风)。或以奴隶非人为道德,(视奴隶不以人类,古贤柏拉图、阿里土多
德皆不以为非;南北美战争以前,欧美人不以此事为恶德也。)而今世哲学家,犹不能
谓其非道德。盖以彼当时之情状所以利群者,惟此为宜也。,然则道德之精神,未有不
自一群之利益而生者,苟反于此精神,虽至善者,时或变为至恶矣。
(如自由之制,在今日为至美,然移之于野蛮未开之群,则为至恶;专制之治,在
古代为至美,然移之于文明开化之群,则为至恶。是其例证也。)是故公德者,诸国之
源也,有益于群者为善,无益于群者为恶,(无益而有害者为大恶,无害亦无益者为小
恶。)此理放诸四海而准,侯诸百世而不惑者也。至其道德之外形,则随其群之进步以
为比例差,群之文野不同,则其所以为利益者不同,而其所以为道德者亦自不同。德也
者,非一成而不变者也,(吾此言颇骇俗,但所言者德之条理,非德之本原,其本原固
亘万古而无变者也。读者幸勿误会。本原惟何?亦曰利群而已。)非数,千年前之古人
能立一定格式以范围天下万世者也。(私德之条目,变迁较少,公德之条目,变迁尤
多。)然则吾辈生于此群,生于此群之今日,宜纵观宇内之大势,静察吾族之所宜,而
发明一种新道德,以求所以固吾群、善吾群、进吾群之道,未可以前王先哲所罕言者,
遂以自画而不敢进也。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今世士夫谈维新
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
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自无始以来,不增不减,先圣昔贤,尽
揭其奥,以诏后人,安有所谓新焉旧焉者。殊不知,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
人事者亦半,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前哲不生于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
道德?使孔孟复起,其不能不有所损益也亦明矣。今日正当过渡时代,青黄不接,前哲
深微之义,或湮没而未彰,而流俗相传简单之道德,势不足以范围今后之人心,且将有
厌其陈腐而一切吐弃之者。吐弃陈腐,犹可言也,若并道德而吐弃,则横流之祸,曷其
有极!今此祸已见端矣。老师宿儒,或忧之,劬劬焉欲持宋元之余论以遏其流,岂知优
胜劣败,固无可逃,捧坏〔抔〕土以塞孟津,沃杯水以救薪水,虽竭吾才,岂有当焉。
苟不及今急急斟酌古今中外,发明一种新道德者而提倡之,吾恐今后智育愈盛,则德育
愈衰,泰西物质文明尽输入中国,而四万万人且相率而为禽兽也。呜呼!道德革命之论,
吾知必为举国之所诟病,顾吾特恨吾才之不逮耳,若夫与一世之流俗人挑战决斗,吾所
不惧,吾所不辞。世有以热诚之心爱群、爱国、爱真理者乎?吾愿为之执鞭,以研究此
问题也。)公德之大目的,既在利群,而万千条理即由是生焉。本论以后各子目,殆皆
可以“利群”二字为纲,以一贯之者也。
故本节但论公德之急务,而实行此公德之方法,则别著于下方。

少年中国说

梁启超

日本人称我中国也,一则曰老大帝国,再则曰老大帝国。是语也,盖袭译欧西人之言也。呜呼!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梁启超曰:恶,是何言,是何言,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欲言国之老少,请先言人之老少。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惟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惟思将来也,故生希望心。惟留恋也,故保守;惟希望也,故进取。惟保守也,故永旧;推进取也,故日新。惟思既往也,事事皆其所已经者,故惟知照例;惟思将来也,事事皆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老年人常多忧虑,少年人常好行乐。惟多忧也,故灰心;惟行乐也,故盛气。惟灰心也,故怯懦;惟盛气也,故豪壮。惟怯懦也,故苟且;惟豪壮也,故冒险。惟苟且也,故能灭世界;惟冒险也,故能造世界。老年人常厌事,少年人常喜事。惟厌事也,故常觉一切事无可为者;惟好事也,故常觉一切事无不可为者。老年人如夕照,少年人如朝阳;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老年人如僧,少年人如侠;老年人如字典,少年人如戏文;老年人如鸦片烟,少年人如拔兰地酒;老年人如别行星之陨石,少年人如汪洋大海之珊瑚岛;老年人如埃及沙漠之金字塔,少年人如西伯利亚之铁路;老年人如秋后之柳,少年人如春前之草;老年人如死海之潴为泽,少年人如长江之初发源。此老年与少年性格不同之大略也。粱启超曰:人固有之,国亦宜然。
……
梁启超曰: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是今日全地球之一大问题也。如其老大也,则是中国为过去之国,即地球上昔本有此国,而今渐澌灭,他日之命运殆将尽也。如其非老大也,则是中国为未来之国,即地球上昔未现此国,而今渐发达,他日之前程且方长也。欲断今日之中国为老大耶,为少年耶?则不可不先明“国”字之意义。夫国也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地球上之有完全成立之国也,自百年以来也。完全成立者,壮年之事也;未能完全成立而渐进于完全成立者,少年之事也。故吾得一言以断之曰:欧洲列邦在今日为壮年之国,而我中国在今日为少年国。
……西谚有之曰:有三岁之翁,有百岁之童。然则国之老少,又无定形,而实随国民之心力以为消长者也。吾见乎玛志尼之能令国少年也,吾又见乎我国之官吏士民能令国老大也,吾为此惧。夫以如此壮丽浓郁、翩翩绝世之少年中国,而使欧西、日本人谓我为老大者何也?则以握国权者皆老朽之人也。非哦几十年八股,非写几十年白折,非当几十年差,非捱几十年俸,非递几十年手本,非唱几十年喏,非磕几十年头,非请几十年安,则必不能得一官,进一职。其内任卿贰以上、外任监司以上者,百人之中,其五官不备者,殆九十六七人也,非眼盲,则耳聋,非手颤,则足跛,否则半身不遂也。彼其一身饮食、步履、视听、言语,尚且不能自了,须三四人在左右扶之捉之,乃能度日,于此而乃欲责之以国事,是何异立无数木偶而使之治天下也。且彼辈者,自其少壮之时,既已不知亚细、欧罗为何处地方,汉祖、唐宗是哪朝皇帝,犹嫌其顽钝腐败之未臻其极,磨之、陶冶之,待其脑髓已涸,血管已塞,气息奄奄,与鬼为邻之时,然后将我二万里山河,四万万人命,一举而畀于其手。呜呼!老大帝国,诚哉其老大也!而彼辈者,积其数十年之八股、白折、当差、捱俸、手本、唱诺、磕头、请安,千辛万苦,千辛万苦,乃始得此红顶花翎之服色。中堂大人之名号,乃出其全副精神,竭其毕生力量,以保持之。如彼乞儿,拾金一锭,虽轰雷盘旋其顶上,而两手犹紧抱其荷包,他事非所顾也,非所知也,非所闻也。由此而告之亡 国也,瓜分也,被乌从而听之?乌从而信之?即使果亡矣,果分矣,而吾今年既七十矣八十矣,但求其一两年内,洋人不来,强盗不起,我已快活过了一世矣。若不得已,则割三头两省土地奉申贺敬,以换我几个衙门;卖三几百万之人民作仆为奴,以赎我一条老命,有何不可?有何难办?呜呼,今之所谓老后、老臣、老将、老吏者,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手段,皆具于是矣。西风一夜摧人老,凋尽朱颜白尽头。使走无常当医生,携催命符以祝寿。嗟乎痛哉!以此为国,是安得不老且死,且吾恐其未及岁而疡也。
梁启超曰:“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如僦屋者然,彼明将迁居他方,而我今日始入此室处。将迁居者,不爱护其窗栊,不洁治其庭庑,俗人恒情,亦何足怪。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棰鞭之惨酷,惟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则我少年享之。于彼气息奄奄、与鬼为邻者何与焉?彼而漠然置之,犹可言也;我而漠然置之,不可言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雷雷燏燏(注:此两字无火旁)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1929),号任公。广东新会县人。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维新运动领袖,著名报人、学者。 1895年随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曾在上海主编《时务报》、编辑《西政丛书》,宣传维新变法。戊戊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组织新闻社,宣传君主立宪。1913年回国后曾任袁世凯政府司法部长,段祺瑞政府财政总长。新文化运动中倡导文体改良的诗界、小说界革命,开白话文风气之先。晚年在清华学校讲学。生平著述颇丰,有《饮冰室合集》148卷。
《少年中国说》是梁启超的代表作之一,写于百日维新失败后的1900年。当时,大清王朝处于被列强瓜分的惨境,国家命运岌岌可危。时仅27岁的作者在文中揭露了老朽当权者的昏庸误国,歌颂改良主义的政治理想,激励青年发愤图强。变革现实,表现了作者挚诚热烈、乐观进取的爱国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