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产品可以不表示:非法同居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4:48:16
同学毕业后没地方住,然后就和我住了。男、女一间房子。算同居吗,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责任严重不???
我俩现在属于男女关系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男男、女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不受法律保护,但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事情你担心就像杞人忧天,杯弓蛇影。
法律对你们这样的“同居”视而不见。如果哪天被盗了,完全可以报公安局,绝对不会查你什么非法同居。

我觉得一楼的说得对,就那个受影响,别的都没事。
还有2楼的,就算两个同性同居也不受法律保护啊,真是的。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啊……

男女共一间房子肯定是算同居了,同住一套就可以算是同居的。
但不能说是非法同居,现在的法律虽然没有删减相关条目,但是当前的世道好象已经默许了同居,也很少听到提“非法”同居了。
越来越多的倒是同居密友、同居生活类似的爱情小说的日益增多。
同居的后果好的方面来想就是可能会找到终生伴侣,或者是可能获得一份友情;坏处也不尽然,有些环境中会损害个人名声,假如同居对象的素质不好可能会影响对方。
听你的叙述好象是普通同学关系,但是男女一间房子而不是各自一件共享整套的话,可能会有非常多的麻烦事情,因为毕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田经理已说了,后果自负。

对彼此找对象会受到影响

违法,违德,但只你要不违章,也没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