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法律解释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08:30:56
请问我国的法律解释体系是什么?

(一)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二)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三)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代中国的立法法律解释体制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195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和198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曾经先后对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做出了规定。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解释的内容、程序和效力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立法法》规定:

1.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

(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2.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3.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4.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5.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解释法律。
另外国务院也具有法律解释能力。
另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解释由它们做出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一些规定。
只是他们各自解释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相同,也就决定了他们执行法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