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师专业技术:我该赔偿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5:51:30
我是X公司的人事行政经理,公司有个笔记本电脑,虽然不是公司给我配置的,但是我一直在用,公司也没有说让我保管,但是我还是很细心的保管着,直到有一天,我在公司上班期间,笔记本放在三楼的办公桌上(公司是3楼和7楼),我到7楼拿了些资料下来就不见了.(3楼当时还有其他同事在)现公司把所有的责任推到我身上来,让我赔偿,而且公司已经将我的12月薪水全部扣下,请问大家:我该负这个责任吗?我应该这样来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少有责任,毕竟丢的时候你在用,如果不怕被炒,你可以和他们好好理论,反之就算了吧,查查怎么丢的,或者报警,不然还以为是你贪污了呢,先把自己的人品澄清

你是不是被人有意整啊,我觉得你有点责任,但是不应该是全部的,这样对你不是很公平,但是不要去硬碰啊,

应该吧。
既然是公司给你配的你就有义务跟责任保管好它,既然不见了,你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再说了,你没有保管好,是不是你的不对,应该有理由跟借口吗?
赔不赔是后话,我想应该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等事情查明赔不赔你自己心里就有数了!~

不该赔,树林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

当然不该赔偿。应该是去找劳动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