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直播怎么挂协议:没有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7:11:04
那这个法律也太不讲人情了,如果是很早以前结婚的呢,甚至是建国以前的呢?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一般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
对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1.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可责令其补办登记,确立婚姻法律关系。
2.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有违反其他婚姻实质要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对事实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可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如调解和好的,应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则应宣布解除其同居关系,其所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当然不属于了,有证就受法律保护,是有效婚姻。没证哪怕你们白头到老,法律和社会也不会承认的。

属于事实婚姻的,当然是有效婚姻了,但是在法律程序上来说,处理起来就不一样.

在处理很多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适用婚姻关系处理,但是在婚姻关系处理上,使用以下规定:

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