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佳丽 加拿大新歌声:紧急求助!!!悬赏高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3:50:12
今天我的三个朋友出去聚会,大家为了庆祝平安夜都喝高了一点,其中一位朋友(男士)由于内急,便去小解,不巧这位朋友来到附近某大型商场的旁边小解,可是被保安发现,便痛打了一顿。而我的另一位朋友(男士)看到此情形后便去探个究竟,发现有人痛打他的朋友,于是去帮忙,未想七八个保安拿着棍子狠狠的打了我这位后来帮忙的朋友,又用棍子狠打,又用拳打脚踢,导致我这位朋友被打断一根肋骨。请问,我这位朋友可以要求保安赔偿吗??保安的职责又时什么???他们有权利打人吗???我朋友除了不道德以外,还有什么过错???我急需要法律帮助,希望您用客观的心态告诉我这些疑问,并且请列举出我国的有关法律条例来说明,!!!谢谢!!!
真的好感动,谢谢你们每一位,本想快乐的“平安夜”已不再平安,没想,圣诞节还有你们的爱,真的谢谢你们,谢谢!!!!

http://www.bdinfo.net/law/changshi/zhian.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
先去公安报案,要求赔偿,和处罚肇事者.如果判的轻就去法院告,肯定赢,你朋友虽然有伤风化但是这只是道德层面的,只有相关的比如环保机构有权利罚款,警察都不管这种事的,何况小保安!

这帮比简直日本人生的,野蛮人,手贱咋不回家揍自己爹去

又是保安打人!近年来,关于保安打人的报道屡见报端。保安是一种职业,属于服务行业领域,他们的本职工作就是提供安全服务。然而保安当街施暴事件却频频发生,我们不禁要问:谁给了保安打人的权力?保安到底在保谁的安?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对保安的职权范围作出严格规定:保安人员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产;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等等。保安公司的成立也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且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要说一些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的“黑保安”,就是一些合法的保安公司,在招收保安人员时,只重视其体能素质,而忽视思想品德,甚至不经过严格审查,更不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致使少数劣迹斑斑、法律意识淡薄的“保安员”,混入保安队伍后便以“准警察”自居,任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单位,尤其是某些特权单位,把保安当成了私家豢养的“打手”、“家丁”,在自身的工作出现失误或与工作对象发生矛盾时,动辄以出动保安相威胁,任意指使保安打人扣人。

笔者以为,保安屡屡施暴,暴露出保安这个行当的监管漏洞。要是公安机关能把好保安公司的准入关,能够对保安公司用人予以有效监管,那些随意打人的保安们必然不敢如此放肆。

请求国家赔偿

应该到轻伤了,到派出所报案吧。

太过分了~~这些保安~~这种没有文化没有素质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社会中~~这种人简直是败类~~简直是社会的蛀虫~~连最基本的自己的职责都做不好~更别说保护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