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政策安置:关于房子的所有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3:41:28
真诚希望各界朋友为我解答!
首先:是民房。
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叔结婚后开始分家,家里给他一定的资金。他自己去买地,盖了房子,二十年后,他又以养自己母亲的名义回我们的地方盖了房子。当时,我家不同意他盖,后来为了奶奶的身体就让他盖了,奶奶并陈述了这个地方的归属问题,因为多年以前的分家协议他并不认可了,重新又起草了一个,把院子继续分成两半。并且这份协议各家都签了字。如果通过法律,从法律程序讲,这块地方还能归我们所有吗?

房子是你父亲的。分家协议只是个债权协议,没有改变房屋的归属。只要不高兴随时可以反悔,将对方赶出去。

但到时候,基于分家协议你们都签了字,他是有效的,他在你们家地里盖的房子你家得给补偿。不过,因为是分家协议,所以应该没有约定什么违约责任,所以想毁约得时候,尽管毁好了,就是一个你叔叔自己造的房子补偿问题。

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分家协议上如果有他以及其他分家人的签字就应该是有效的,当然这只是大体上说的,事实上可能还牵系到很多细节,比如参与人、协议内容是否自愿、合理等等。

民房是什么意思?我国现在个人的房屋有两种,一是城市土地上建的商品房,二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你的房屋是那一种?
具你所述,可能是集体土地分配给家庭的宅基地上建的房屋,那么将根据权属证书上的登记情况来确定所有权。分家协议签署后,也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才有效。

房子的归属应已房产证上的户主名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