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宿舍内部图:如果集团犯罪中13岁的甲是首犯,20岁的乙和丙是从犯,那么分别该怎么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2 19:23:15

呵呵~!
13岁就会被集团公司聘请吗?那这个公司就是招童工了,首先这个公司就有不对.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3岁的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从轻判,而20岁的乙和丙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他们应该按照惯例判处.

靠,谁判的啊??这么定的罪.....
没办法了,主犯是什么罪都没有的,不到14岁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嘛。 乙和丙是从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的地位和作用,应当减轻、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里似乎不能适用间接正犯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3的未成年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自然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适格主体。所以在此案中,对甲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乙和丙依我国刑法总则中有关主犯的处罚原则从轻处罚。

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