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章妻子黄享义照片:甲在实施抢劫中被见义勇为的乙制服送到警局,这是属于犯罪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4:31:19

未遂

我认为是犯罪未遂,导致甲中断继续犯罪的原因不是因为甲主观上予以放弃,而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具体的说,是乙的行为导致甲中断继续犯罪,属于犯罪未遂,如果没有出现乙的阻止,那么甲还是会继续进行下去的。

此外抢劫犯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有这个行为就已经构成抢劫罪。至于2楼的那个意见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未遂和既遂的区别。

要看甲欲抢的物品是否已脱离原物品持有人的保管范围,如已脱离则既遂.如果尚未脱离原持有人保管范围则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