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路736弄: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4:46:15
我在北京,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保险金可以按照员工的要求作为工资发给员工,公司最近说这样做违法,必须上保险,不能发,公司是否违约?如果不具备效力,那么那份合同还有效么?里面确实有那个条款。请高手提供帮助,最好能提供法律条款的来源。我想知道的是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而不是保险或者我今后的生活的问题,谢谢!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摘自《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摘自《劳动法》

从合同法的第五款可以看出,你公司的合同条款“保险金可以按照员工的要求作为工资发给员工”不符合劳动法的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所以你公司的条款由始至终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