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恐怖袭击手册2016:医院误诊导致癌症晚期,在法律角度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3:54:22
好心的朋友们,我一叔叔家的弟弟,生在农村,刚刚过16岁的生日,在2005年年初时被北京的一家医院确诊为股骨头坏死,但在前一个月,病情严重,转院到北京积水潭医院,被确诊为骨癌晚期。出示在前家医院照的X光片医生很容易看出了是骨癌早期症状,但医院和医院之间关系,不可能帮助一个农民站出来说话,而且,这种骨癌是原发性。好心的朋友,能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吗?我们找那些机构才能解决问题呢?
难道真的没这种机构解决吗? 这种错误很容易看出,并且这个病是原发性的不可能是由股骨头坏死转移的。

现行体制下,医疗鉴定是由卫生部门自己的人搞。能不互相袒护吗??要是去告医院也行,但是这个鉴定会向着你吗??不如私了,让误诊的医院负责治疗好了,医疗费就当赔偿你的损失了。

基本上,没办法解决。目前的体制,很多过错更严重许多的医疗事故都无法被认定,更甭说误诊了。
祝好运!

就算医生本身存在较大过失最多也只能弄个医疗事故,何况你这种情况,医生都未必有过失。

而且医学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自然也具有科学的风险性和不可确定性,没有哪个医生能保证成功或是不出错的。

医学鉴定一般是会请本地的大夫的,大水冲了龙王庙,虽然是会使用回避,意义不大,建议提高诉讼额,争取中院一审,可能会公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