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捷伦公司地址:法律咨询,关于房子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8:02:46
我有一套房子,原来是和奶奶一起住的,(这套房子有4个户口,爸、妈、我和奶奶),现在奶奶去世了,如果房子动迁了,第一、那叔叔伯伯要来拿奶奶一份动迁所得,这个合法不合法,他们是否有权利拿走,第二、原来其中一个叔叔户口曾经是在这套房子里的,现在有权拿到一份动迁所得吗?

这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
1。如果该房是你奶奶享有完全产权的房屋,则按照你父亲这一辈的人头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你叔伯均有权继承;但如果你叔伯未尽到赡养和照顾老人义务或赡养、照顾得比较少,则可以不分或少分;
2。如果该房产为公房,即你奶奶只享有承租权的话,那么则可以变更承租人,即以你爸爸或你妈妈或你的名义均可承租该房;由于你叔伯未在该房居住,且其户口也不在,故你叔伯无权享有承租权。而且承租权按现行法律是不能继承的。另,《民法通则》及其《若干问题解释》规定明确:有共同居住的为共同承租人

如果是私产房屋,叔叔伯伯和你父亲平均分割;如果是共产房屋因为不是遗产,你父亲有权利将承租人变更到自己名下

要看这套房子的房主是谁。若是你奶奶,那么你叔叔伯伯父亲平分房产。因为一直是你父亲一家住着,所以你父亲可以出一定的钱补偿叔叔伯伯,自己独有房子。还有,看样子你叔叔伯伯并不赡养你奶奶,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我个人认为不孝是比杀人更大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