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间萌衣所有番号:关于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14:52:59
我姐夫在读小学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几年后和同单位的沈XX结婚,并一同购买单位的福利分房(半产权),前年他母亲去世,并没有留下遗嘱,只是口头上说过将房子留给儿子,他继父在半年后结婚,并提出房屋分配,请问:
1)财产应如何分配?继父已分走了一半,是否还有权来继承另外的一半?
2)房屋现在是半产权,如要用现金进行分配,是以现在市场价进行分配?还是以当初购买价进行分配?
3)房屋分配后,判给子女的财产(房屋),法院是否有权强制性执行买卖,子女是否一直享有居住权,支配权,使用权?

农村的事情比较麻烦,就你以上所言,问题并不复杂:
1、你爷爷的嫂子无权在你爷爷原有的房址上拉墙,理由很简单,即使没有房产证,但53年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足以证明你爷爷拥有这快土地的使用权,更何况你爷爷原有的房子就建立在这快土地上,只要土地证一天不撤消,任何人在次之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你父亲过继给你爷爷,应该有见证人或文字资料,而且是你父亲把你爷爷和奶奶养老送终的,这也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父亲理所当然的继承你爷爷奶奶的所有遗产。
3、在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筑房屋,自然对房屋拥有主权,因此,何时办理产权证是你父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止。简言之,没必要征求并得到街坊四邻的同意后再去办证。你们的权利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