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联邦制国家吗:王安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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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王安石的家境,出生于......去世于......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

  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给当时
  的思想界带来一丝清新的空气,对后来中国学术思想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同时为王安石的的政治改革奠定了
  思想基础。

  王安石自22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几近三十年
  地方官生涯,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局部地推行了改革
  弊政的革新措施。1059年写了著名的《上宗仁皇帝言事
  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为后来的熙宁新法构思
  了一幅初步的蓝图。1069-1076年,王安石两度为相,在
  他的荆公新学思想基础上,大胆的提出了“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声发馈的政治思想。
  为改变北宋“积贫积若非”的政治局面,王安石不顾守
  旧势力的反对和阻挠,发动和领导了一场以“理财”“
  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民”为目的,涉及到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各个方面的规模巨大,
  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史称“熙宁新法”。王安石
  因此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在文学方面,王安石不仅在理论上独树一帜,而且
  在创作实践上别具一格。他的诗词瘦硬雄直,散文说理
  逻辑严密,行文峭菝凌厉,给后人留下1540多首诗歌,
  800多篇散文的丰富文化遗产。其诗文《泊船瓜洲》中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堪为千古绝唱。
  《桂枝香 金陵怀古》一词写景言志为诗词名篇。散文
  《答司马谏议书》《游褒禅山记》作为范文精选入中学
  课本。卓绝的文学造诣实为唐宋八大家之中坚,现存著
  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
  宋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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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1086)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今浙江鄞县,鄞音yìn)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 宋神宗熙宁二年积极推行变法,以舒民困,元丰八年,新法被废,王安石忧愤成疾,次年病卒。

王安石的一生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斗争,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由于他持有"适用"的文学创作观念,他的诗文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直接为他的政治斗争服务的。王安石的散文以政论性的为多。这些作品针对时弊,根据深刻的分析,提出明确的主张,具有极强的说服力量。如〈答司马谏议书〉,分析司马光对新法的指责,言简意赅,措辞委婉而坚决,表现了他坚持原则的政治态度。王安石的散文比较重视理论的说服力,较少注意酝酿气氛,描摹物象,从感情上来打动读者,因此他的散文一般立意超卓,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概括力,语言简练朴素。这也是他文学主张的结果。

王安石的诗和散文一样,具有充实的政治内容,倾向性十分明显,表现出对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前途的忧郁。以及对传统思想的反抗,充分抒发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不少咏物怀古的诗篇,也大都寄托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批判精神。

晚年罢相隐居以后,生活和心情的变化,引起了诗风的变化,创作了教多的描写湖光山色的小诗,也冈多地注意对诗歌艺术的锤炼。名作很多,如〈船泊瓜州〉"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这些小诗,新颖别致,炼字炼句妥贴自然,艺术上确实比早年成熟了,但往年诗中洋溢的那种政治热情,这时是大大减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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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

王安石(1021—1086年) 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因此也称王临川。“博文强记,为文动笔如飞”,二十二岁中进士。1048年任鄞县知县,注意改革吏治,“起堤堰,决陂塘”,注意兴修水利,并于青黄不接时“贷谷于民”,减少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又可使官仓的粮食“新陈相易”。不久任舒州通判,曾写诗抒发“诛抑兼并”的政治主张:“丰年不饱食,水旱尚有时?”(《感事》)“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兼并》),揭露吏治腐败。1058年为三司度支判官,次年赴京上万言书,主张变法,以“合于当世之变”。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选拔人才,因此主张废除靠文辞取仕的科举制度,要从“乡党”提拔官吏。他还认为国家财政困难,主要不是因为官多俸禄多,而应从增加社会财富入手,以发展生产作为理财的前提。其意见未被仁宗采纳。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受到重用,由江宁知府召为翰林学士。他向神宗提出“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受到神宗的赏识。1068年(熙宁元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1069年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领导机关。变法以理财为中心,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内容大致为理财、强兵、育才三个方面。理财方面主要有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等;强兵方面主要有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和设置军器监;育才方面编纂颁行《三经新义》,作为变法的理论根据。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大地主对人民的掠夺,因此遭到他们的反对。王安石曾于1074年和1076年两次被迫辞去宰相职务。1085年神宗一死,新法全部废除。第二年,王安石也死去。后来被封为荆国公,也称荆公。王安石变法虽然不能根本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缓和了阶级矛盾。国库收入增加并有积蓄。所以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不仅是政治家,也是思想家,他的名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反映了他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这是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王安石还是一个文学家,其主要著作有《三经新义》、《字说》、《临川集》等。

(选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编:《中学历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王安石(2)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选自夏东元主编:《中学百科全书·历史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等1994年版。)

王安石(1021~1086)

宋代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王安石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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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 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西元一O二一年),卒於哲宗元佑元年(西元一O八六年),年六十六岁。
字号 字介甫,晚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諡文,亦称王文公。
作品 有临川先生集、周官新义传世。
成就 仁宗庆历年间成进士,嘉佑年间曾上万言书,主张变法革新。神宗即位,乃力行变法,以救北宋贫弱之弊,后因改革太急,用人不当及遭旧党反对,但终告失败。
风格 古文、诗、词,均能自成名家。古文简劲锋利,意高思深,类似其刚强兀傲的个性。诗学杜甫,并受欧阳修影响,用字工稳,晚年风格渐趋闲淡,所作小诗,意境高远,尤为精绝。词虽不多,但能摆脱晚唐、五代艳丽习气,富有傲然不群的气韵。

王安石仕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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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岁 登杨窴榜进士,签书怀南判官。
二十七岁 为浙江鄞县知县。
三十一岁 为舒州通判。
三十六岁 为群牧司判官。
三十七岁 为常州知州。
三十八岁 为江东刑狱提点。
四十岁 为之制诰。
四十一岁 为三司度支判官。
四十七岁 为江宁府知府。
四十八岁 为翰林学士。
四十九岁 为参知政事(副相)。
五十岁 为平章事(首相)。
五十四岁 辞相。为江宁府知府。
五十五岁 复相。
五十六岁 辞相。判江宁府。
五十七岁 辞一切官职。
六十六岁 卒於江宁。闲居钟山十年。

王安石生平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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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字介甫,号中山,北宋抚州临川 (今江西省临川县 )人。生於宋真宗元禧五年。十一月十二年,卒於宗元佑元年四月,享年六十六岁。王安石受到父亲的影响很深远,其父益出任福建省建安的主簿 (文书簿籍的主管 ),因不忍对贫困的百姓催缴税赋而博得诸多百姓的感激和爱戴;其后任临江军判官时,也经常站在庶民的立场,去揭发上司与当地豪族的不正常勾结,其清廉傲骨的精神深植王安石心中,为日后王安石的行事准则和态度。

仁宗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考中进士,时年二十二岁。不久他被任命为郑县(浙江省宁波) 的县知事,这是他首次任官吏,担负起行政工作。在他四年的任内,他将平时积存脑海里的政治理念逐步实行,并有不错的成效。其一是水利灌溉事业的成功,另一项是尝试推行其后政争中最受争议的青苗法。熙宁二年,二十二岁的神宗不顾众臣反对,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更提拔为宰相,断然实行新法。王安石后来因在官场与吕惠卿不和,主动提出辞官返乡。晚年归隐於江宁府钟山,(今南京市东方的紫金山),於六十六岁那年病卒。

王安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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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者道之行,退者道之止。」-范仲淹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

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给当时
的思想界带来一丝清新的空气,对后来中国学术思想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同时为王安石的的政治改革奠定了
思想基础。

王安石自22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几近三十年
地方官生涯,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局部地推行了改革
弊政的革新措施。1059年写了著名的《上宗仁皇帝言事
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为后来的熙宁新法构思
了一幅初步的蓝图。1069-1076年,王安石两度为相,在
他的荆公新学思想基础上,大胆的提出了“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声发馈的政治思想。
为改变北宋“积贫积若非”的政治局面,王安石不顾守
旧势力的反对和阻挠,发动和领导了一场以“理财”“
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民”为目的,涉及到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各个方面的规模巨大,
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史称“熙宁新法”。王安石
因此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在文学方面,王安石不仅在理论上独树一帜,而且
在创作实践上别具一格。他的诗词瘦硬雄直,散文说理
逻辑严密,行文峭菝凌厉,给后人留下1540多首诗歌,
800多篇散文的丰富文化遗产。其诗文《泊船瓜洲》中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堪为千古绝唱。
《桂枝香 金陵怀古》一词写景言志为诗词名篇。散文
《答司马谏议书》《游褒禅山记》作为范文精选入中学
课本。卓绝的文学造诣实为唐宋八大家之中坚,现存著
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
宋说》等。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