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油膜厚度计算公式:满族的习俗有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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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丧葬习俗
  满族先人在历史上曾经实行过“天葬”。肃慎、悒娄、勿吉时,夏天人死实行土葬,因便于挖土掩埋,死者无棺无 ,冢上作屋不令雨湿,杀猪积冢上,为祭祀供品;秋冬土冻,人死则实行“天葬”,将尸体置于树上,用尸捕貂。辽金时,满族先人丧葬形式有天葬、火葬和水葬。女真人死,将尸体置于大树枝干上,令禽兽食之,仍属“天葬”之俗;“头目女真”则火葬,死者“皮冠上缀白鹿布,前遮面目,后垂于肩”;居住江边的满族先人还有实行“水葬”的,将尸置于水边,水涨而冲没。
  满族人的丧葬习俗继承了女真人的主要丧葬仪式,但由于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及受汉族影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满族人也主要以土葬为主。但满族人对横死的人,如上吊、车祸、淹死、痨病(肺结核)死的,都必须火化,不能土葬。
  过去辽金女真贵族有“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故俗。努尔哈赤死后,有大妃乌喇纳喇氏、庶妃代音察、阿迹根三人从殉。虽然其中有政治斗争的需要,却也反映着殉葬的陋俗。皇太极之死,亦有二个亲信侍卫从死。此恶俗,在满族入关后逐渐消失。
  满族老人在弥留之际,要把祖宗板和祖宗匣取下来,用红布或者红纸包起来,等出灵之后再放回原处。老人病危时,要抬到南炕,不能让老人死在西炕或北炕,那样不吉利。
  一般人家老人死后,要顺炕放三块木头,俗称“停尸排子”,把死人放在上边。要头朝西,脚朝东。死者的嘴里要放一个铜大钱,或者硬币,叫“含殓”。
  要停灵三天。第一天,报丧。通知远近亲友,当晚家人不能睡觉,叫做“守灵”。死者头前放一盏豆油灯。用棉花捻成长捻,一半在碗里,一半在碗边,豆油灯一夜不灭,俗称“照尸灯”。死人,一般要在屋里停放一夜,第二天入殓、祭奠。当人们抬尸首时,不能走门,要走窗户,因为门是留给活人走的。第三天出灵,即出殡。
  满族人的棺材与汉族人的不一样,汉族人的棺材是平顶的,满族人的棺材是起脊的,上尖下宽,跟起脊的房屋一样。满族人叫“旗材”或称“满材”。棺材不能白茬,要着色,一般是红土色。两边棺材帮,要画上山水花纹、云子卷儿,俗称“鞑子荷包棺材”。棺材头要画云子卷儿和仙鹤等,也有的画上各种花卉,俗称“花头棺材”。棺材头的横批,一般是“驾鹤西去”。棺材后头,要画上莲花,叫做“脚踩莲花上西天”
  第二天,中午开始“祭奠”。亲朋好友得信前来,要献上“帐子”和礼钱。“帐子”就是整幅白布,上边别上用白纸写的大字“某某千古”、“某某万世流芳”等,丧家要把帐子悬挂在灵棚里,供人观看。棺材头旁边,站着一个主持仪式的人,子女和家人跪在棺材两旁,叫做“陪孝”。吊唁的亲友要站在棺材前头,由主持人高喊:“某某老人家,你老听真,这位是你老的什么什么人,前来给你老吊孝来了!”随后向凭吊的人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叩首!”凭吊者三鞠躬后跪下磕头。主持人喊:“平身!”凭吊人起来走开。下面继续第二人。顺序是先长辈,后晚辈。
  满族人家死人成殓后,在院内要挂红色幡旗,有一尺多宽,一丈多长,挂在院内西边一根两丈多高的木头杆子上,满族人认为幡是死者的灵魂。每天太阳出来之前,将红幡挂起,太阳落山之后,将幡取下,放在棺材盖上。
  满族丧葬中,有“烧饭”之习俗。辽金时女真人就有将“其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的烧饭之俗。满族沿袭此俗,富贵人家还将生前所御狗、马焚烧的。后努尔哈赤等一再告戒要节省食物器具,除烧饭外,也不再焚烧狗马,只将生前所用狗、马在烧纸时,用鞭棍催打狗马从火堆上跳过就可以了。
  出殡的时候,长子手举“灵头幡”,走在灵车前头。灵车后,其他子女们打着“铭旌”,就是细长的布条,像旗帜一样,结在一根长棍上。布条的周围镶着狼牙边。旗的颜色,要根据死者是哪旗人而定。
  满族死人,不写“殃榜”,这点与汉族不同。所谓“殃榜”,就是在一张白纸上写明某人某日某时“含殓”,某年某月某日为死者生日,某月某日某时辰为“四熬日”,某月某日某时辰为“避忌日”,告知亲友,按时参加仪式,按时回避。
  出殡回来,要摆筵席宴请参加送葬的亲戚朋友,叫做“辞灵饭”。
  祭奠日期,有“一七”,也叫“头七”,就是人死后的第七天。家人和子女要携带供饭、供果等到坟头焚烧。以后是“三七”、“五七”、“七七”祭奠。
  到了一百天,还要照样祭奠,叫“烧百日”。祭奠完毕,家人和子女在坟前脱去孝服,叫做“脱孝”。
  到了一周年时,要“烧周年”,举动比较大。再以后,要“烧三周年”。每年到了清明节,家人和子女要上坟祭奠。
  民族概况
  由于历史的原因,满族散居全国各地,以居住在辽宁省的为最多,其他散居在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新疆、甘肃、山东等省区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广州、银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点。现在的主要聚居区已建立岫岩、凤城、新宾、青龙、丰宁等满族自治县,还有若干个满族乡。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满族人口数为10682263。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文是16世纪末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的。后又在借用的蒙文字母上加“圈”加“点”,称之为“有圈点的满文”或“新满文”;以前的被称为“无圈点的老满文”。由于清代以来大量满族迁入中原地区和大量汉族移居山海关外,在经济、文化、生活上交往密切,满族人民逐渐习用汉语文。现在,只有黑龙江某些边远的满族聚居村屯,还有少数老年人会说满语,其他地方绝大多数满族人民已通用汉语文。
  满族历史有悠久的渊源。其直系认为为明代女真( 亦称女直),往上可追溯到隋唐靺鞨、北朝勿吉、汉代挹娄与周代肃慎。女真的名称出现于唐末五代,当时契丹人称黑水靺鞨为女真。12世纪初,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女真人,在首领阿骨打领导下,起兵反抗辽朝的奴役,并建立了金国政权,不久灭辽与北宋,成为与南宋对峙的王朝。金代大量女真人进入中原地区后,接受汉族先进的经济文化,绝大多数已融入汉族当中。到元代,这些进入中原和散居辽东一带的女真人,与华北地区的汉族和契丹人一同被视为“汉人”。仍留住在今黑龙江省依兰一带的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怜、孛苦江五个军民万户府的女真人,和分布于松花江两岸、黑龙江中下游以及乌苏里江流域、东达海岸的女真各部逐渐演化。于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努尔哈赤以建州、海西两部女真人为主体,把这些分散于东北地区的女真人统一而成为共同体。

  在统一过程中,努尔哈赤把被合并的女真各部部众分别编入原有的以氏族、村寨为基础的生产和军事组织“牛录”之中,并把这种基层组织逐步扩充成为八旗制度。初只设有黄、红、蓝、白四旗,后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各旗的固山额真和贝勒既是本旗的所有者,又是本旗的最高军事统帅。八旗制度具有政治、军事和生产三方面的职能,成为满族社会的根本制度。

  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政权,国号金,史称后金,年号天命,称金国汗。天命三年(1618)以“七恨”誓师,起兵攻明,数年间先后攻占抚顺、辽阳、沈阳等东北重镇。关于后金政权的性质,学术界较多的人认为是奴隶主政权,也有人认为是封建政权。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后,下令实行“计丁授田”及稍后“分屯别居”等措施,在汉族封建经济、文化的影响下,满族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后金太宗天聪九年(1635)正式改女真为满洲。努尔哈赤去世后,其第八子皇太极继位,于崇德元年(1636)改国号为“大清”。随着辖属的蒙古归附各部与汉人俘降人众日益增多,先后增编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和满洲八旗共同构成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进一步推动了满族社会的进步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军事力量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
  顺治元年(1644)清军进入山海关,定都北京,从顺治初年到康熙八年(1669)明令停止“圈地”,以后几年间满洲贵族“圈地”仍未完全停止,总计入关至康熙八年,满洲贵族在畿辅各地强制推行3次大规模的“圈地”,圈占汉民田地17万多顷。与此同时,相继推行了剃发、易服、投充和逃人法等民族压迫和奴役的政策,一时加剧了满、汉之间矛盾。清圣祖玄烨亲政后,进行了许多改革,如永停“圈地”,奖励垦殖,整顿赋役,兴修水利,大规模地治河治运等。推行这些政策、措施,缓和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各族人民获得比以前较好的生产条件,全国的社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从而使满族在发展经济、文化和巩固祖国边疆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康熙初开始到乾隆初年为止的80年间,仅辽宁地区满族和汉族人民耕垦的土地面积,就增加了5倍多;吉林、黑龙江开垦的土地也日益增加,耕地面积达61万垧之多。由于大量满人进入中原地区和大量汉人移往东北地区,迄至清王朝被推翻以前,东北3省满族的农耕技术水平和山海关内汉族地区日益接近或趋于一致。这就使东北地区粮食不仅能够自给,还有余粮供应关内,而且有大批大豆远销国外。其他如柞蚕、人参、鹿茸的产量也有增加。这些都是满、汉各族人民共同辛勤劳动的成果。
  在维护祖国统一,抗击外国侵略方面,清朝前期的功绩不可否定。从康熙初年到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通过平定“三藩”与准噶尔部贵族分裂集团,以及统一台湾等国内战争,实现了全国的统一;特别是通过历次制止外国侵略的自卫战争,巩固了中国的边疆;又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进行了一系列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其中包括中经雍正一朝对西南各省进行的大规模“改土归流”,确定了对全国各地区由中央直接派员进行管辖而又适合各地特点的地方行政制度。因而,在鸦片战争以前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不仅有明确的疆域范围,而且有完整的稳定的地方行政制度,对巩固和确立中国统一和领土主权,起了关键的作用。这是中国各民族共同树立的伟大历史功绩,同时作为统治民族的满族,处于组织和统帅的历史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然,清朝后期,统治者腐败无能,在帝国主义侵略面前,投降卖国,激起了满族人民和其他民族大众的愤概和反抗。终于,1911年爆发了资产阶民主革命——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1911年以后,正式称满洲人为满族。
  经济社会文化
  满族祖先以氏族、部落为单位,栖息在“白山黑水”之间,过着原始的渔猎生活。历经漫长的岁月,发展了原始农业和饲养业的生产,并创造了原始文化。曾被夫余征服,至三国始与中原往来,经济进一步发展,从狩猎和渔猎发展到农业生产的精耕细作。满族入关后,积极吸收中原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先进文化。其封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由于清朝后期统治阶级的腐败,中国人民遭受帝国主义的残酷掠夺和奴役,民不聊生。解放前,东北地区的满族人民深受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压榨,生活极为贫困。散居在中原地区的满族人民也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剥削和歧视,许多人改名换姓,隐瞒民族成分,生活朝不保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作为祖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与全国各兄弟一样,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满族人民同样享受着民族平等和当家做主的权利,过去被迫隐瞒民族成分的人,恢复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尽管满族分散在全国各地,而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政治协商会议中,都有不少满族代表,各级各类满族干部迅速成长,满族知识分子本来在本民族中所占比例较高,现在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的满族学生数量也较多。在各条战线上,满族中的模范人物、先进单位不断涌现,科技、文史、理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新秀茁壮成长。广大满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积极地与各兄弟民族一道为祖国社会主义的四化大业贡献着更大的力量。
  在文化方面,满族对中华民族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清圣祖玄烨主持编纂的《音韵阐微》、《数理精蕴》、《历象考成》、《皇舆全览图》等书,均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早期满文著作,除《满文老档》、《满洲实录》和图理琛的《异域录》等,还有大量学习满文必备之书,如《清文启蒙》、《清文典要》以至《清文鉴》等等。《清文鉴》经多次增订,编纂成5种不同民族文字的满文辞书——《御制五体清文鉴》,对满、汉、蒙、藏、维吾尔等各民族相互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是一种重要参考资料。译书也很普遍,主要汉文名著,大多有满文译本。除官书不计外,民间说部如《三国演义》、《西厢记》、《金瓶梅》、《聊斋志异》等都有满文译本。其中以扎克丹译的《聊斋志异》译文最好,文字水平很高。同时,涌现出一批满族文学家。早期著名的词家纳兰性德著的《侧帽集》和《饮水集》,清新婉约,生动自然,足与当时词坛上负有盛名的汉人朱彝尊和陈维崧媲美合称“三大家”。乾隆中期,曹雪芹著的《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艺术推到空前高峰,成为世界文学名著之一。满族人,老舍先生不仅是一位著名的小说家、戏剧家,还是杰出的曲艺家。他的作品众多,而且脍灸人口。不愧为当代的“人民艺术家”。
  满族崇尚理学,满族大儒曾将《大学》、《中庸》、《论语》、《孝经》等书译成满文,以教旗人,其书圆艺术也达到相当高的境地。从皇帝、王公到一般满族文人有大批人寄情于绘事,出现了许多著名画家。镇国悫厚公高塞,自号“敬一道人”,工诗画。《池北偶谈》评他的小景“笔墨淡遗,摆脱畦经,虽士大夫无以蹄也”。慎郡王允禧,他“所作山水花卉,能合石谷、南田为一手,本朝宗藩第一”。另外,象瑶华道人、唐岱、布颜图、麟庆的夫人等都是当时著名的画家。铁保、永理是满族著名的书法家,与翁方纲、刘镛齐名,并称四大家。康熙、雍正、乾隆皇帝的书法,至今为书家称道。当代的书法大家启功也是满族。全国人大常委溥杰的书法也别具风格。
  满族人能歌善舞。其先世株褐人的舞蹈具有战斗风格。女真人的习俗,“以女年及笄,行歌于途。其歌也,乃自叙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侣之意”。(《大金国志》卷39)明代女真人乘兴起舞,并有琵琶伴奏,大家拍手而歌,特别是在节庆宴会上,主客男女轮番起舞,节奏和谐,一人领唱,众人皆呼:“空齐”相和。进入辽、沈后,更多地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歌舞形式。久居东北的满族人,经常举行群众性的歌舞活动。曾盛于北京,流传到东北的“子弟书”始创于八旗子弟,为满族人所喜爱的文艺形式。晚清以来,涌现出了许多满族曲艺表演艺术家。驰名艺坛的有赵星垣、双厚坪、金万昌、谢芮芝、品正三、常澍田、程树棠、荣剑尘、常宝馥、连阔如、侯宝林、关学增等。这些曲艺表演家,其表演艺术达到了极高的境界,对后世有重大影响。
  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满族进入辽、沈以前,具有精于骑射的特长。7岁左右的儿童即以木制弓箭练习射鹄,女子执鞭不亚于男子。满族的服饰,男子剃去周围头发,束辫和垂于脑后,穿马蹄袖袍褂,两侧开叉,腰中束带,便于骑射。女子在头顶盘髻,佩戴耳环,穿宽大的直统旗袍,足着高底花鞋。入关以后,满、汉服装逐渐趋于一致。曾有一个时期各地妇女穿旗袍甚为流行。满族的住房,过去一般院内有一影壁,立有供神用的“索罗杆”。住房一般有两间正房,门向南开,外屋有灶,里屋北、西、南3面有炕。满族的饮食,过去喜吃小米、黄米干饭与黄米饽饽(豆包);逢年过节吃饺子,农历除夕必吃手扒肉。满族的具有独特风味的“萨其玛”至今仍是广大人民爱吃的点心。满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十六、七岁即可订婚,由父母包办。结婚时,新娘要在南炕上坐帐一日,称为“坐福”。满族居民过去忌在西炕或北炕上死人;人死入棺后由窗户抬出;一般行土葬。
  满族重视礼节。过去,平时见长辈行“打干”礼,男子曲右膝,右手沿膝下垂;妇女双手扶膝下蹲。平辈亲友相见,不分男女行抱腰接面大礼。满族以西为上,室内西炕不得随便坐人和堆放杂物。最主要的禁忌是不打狗、杀狗,不吃狗肉,不用狗皮制品;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据说主是因为狗在满族先人的长期渔猎生活中起到了帮手作用,人们不忍食其肉、用其皮,于是逐渐形成这个习俗。
  清代以来的300多年间,满、汉长期杂居共处,关内的满族已在语言、服饰、习俗等方面与汉族无差异;居于关外各地的满族人民,只是在满族聚居的偏僻乡村中,仍有一部分满族居民使用满语,保持满族的一些固有习俗。同时,从汉族习俗(包括汉语词汇)中也可找出一些满族习俗的成份,但满族群众模仿汉俗,比汉族群众模仿满俗的更多。满族是一个既善于学习又善于创造的民族,为发扬祖国文化作出了贡献。
  满族的重要节日与汉族差不多,春节、元宵节、二月二、端午节、中秋节等。
  满族曾信仰多神教的萨满教,早期分宫廷萨满和民间萨满两种。清代历朝皇帝举行各种祭神祭天典礼,如宫廷萨满设“堂子”祭天,都用满语诵经跳神。直到20世纪40年代,在东北的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和爱珲等地,满族民间仍保有萨满教。民间萨满又分以跳神为职业的萨满和管祭祀的家萨满两种,现已消失。 满族的生育观,旧时有重男轻女思想,至今依然,而且以多子多女为福。生男孩,则在房门左框上挂一木制小弓箭;若生女孩,则在房门右框上挂一条或红或兰的布条此谓“他哈补钉”。这个仪式称之为“悬弓挂帛”。
  “落草”。生儿落草是满族生育习俗。妇女怀孕,被认为是全家的一件喜事。为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对孕妇有许多清规戒律,如:不准坐锅台、窗台、磨台;不准进产房;不准祭祀祖先和参加别人的婚礼;禁食兔肉,怕生孩子三瓣嘴;不要多吃盐和酱,惟恐孩子成“喉巴”。其规矩之繁多,往往给产妇精神上造成很大压力。产房一般不设在西屋,不能将孩子生在炕席上。孕妇生产前,要把炕席卷起,在土炕上铺上谷草,让孩子生在谷草上,所以孩子出生称“落草”。
  满族生育还有“采生”和“开奶”之说。婴儿看到的第一个外人被称为“采生人”,意为采生人将对婴儿产生影响,有的还被认为干爹干妈。开奶,是请多子女的妇女给婴儿喂第一口奶,意谓消灾无病好养活。
  “洗三与打聪明”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要进行“洗三”,将一个儿女双全又有威望的老太太(称为姥姥)接到家中,由姥姥用一大铜盆给孩子洗热水澡,边洗边唠叨:“洗洗头,做王侯;洗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脸蛋,做知县……”。最后用一根大葱打三下,边打边说:“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三打明明白白。”说完,孩子的父亲将大葱扔到房上,亲友们一齐向孩子的父母道喜。
  “办满口”。婴儿满月,要举行上索仪式,宴请亲友。上索,即将“子孙绳”请出,一端栓于祖先板的斜柱子上,另一端拉至门外,栓在早以准备好的柳枝上,然后全家人向祖先板叩拜。生男孩则在索绳栓一小弓箭,生女孩,则栓上“他哈补钉”。亲友都来祝贺、馈赠礼品,多是送长命锁等
  “挂悠车”。满族人生第一个孩子,满月时,姥姥家要给孩子蒸“河咧”(长蛇型的面驹驹),俗谓吃了可多生发。其舅父在这天要送给一个悠车,并亲手挂起来。悠车以经人用过的为佳,俗称“养活孩子吊起来”。亲友要送小衣服和小铃铛等玩具。如婴儿哭闹,要边推悠车,边哼“悠悠调”。如《月儿圆》悠悠调这样唱到:
  月儿圆,月儿大,月儿已在树上挂。
  小妞妞,别哭了,额娘领你找阿玛。
  船儿摇,别害怕,长大嫁给渔老大。
  鱼皮鞋,鱼皮袜,鱼裙鱼袄鱼马褂
  ……
  做满月,女客将两个馒头合在一起,拿着让产妇咬一口,谓之“满口”。从这天起,产妇要增加饮食,没有什么禁忌了。设宴招待客人,以长面条为主款待客人,意谓绵绵不断健康长寿。
  “抓周”。孩子周岁时已初懂人事,传说这一天可以测出孩子一生的情趣和志向,所以满族人多有“抓周”习俗。婴儿满周岁之日,其家人将纸笔、书册、弓箭、顶戴、乐器、烟酒、赌具等,放在炕上,让婴儿去抓。据说抓到什么,将来就要干什么。
  给婴儿“睡扁头”的习俗,是满族人所特有的,就是让婴儿枕着装有粮食的小枕头,这叫“头枕粮仓”,日后大富大贵,并叫婴儿仰面躺着,日久天长,把婴儿的后脑勺睡得又平又扁。同时,婴儿后背也睡得扁平、肩宽,满族人认为这样是美观。 满族婚嫁习俗:

  一,满族婚嫁历史习俗的五大特征。

  1,拴婚

  所谓拴婚是本人的婚姻并不由本人来决定,而是由别人来决定。这里的别人还不是传统意义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满族人来讲,因为八旗组织的存在,因此八旗子弟的婚姻必须经由八旗管理部门的审批,这个满族延续300年的传统就是拴婚。

  拴婚最突出的时期是在八旗军入关之前,而它的产生则是在八旗制度产生之时。努尔哈赤与“佟百万”之女佟春秀的婚姻是为了获取经济支持,后来努尔哈赤又娶叶赫首领扬吉奴的女儿,则是为了获取政治资本。包括皇太极的婚姻,皆是政治联姻的产物。那么说,在那个时代,满洲(女真)社会处于资本积累阶段。占有欲与夫权思想的结合,就是把女子包括孩子看作是成年男子资本的一部分,女性没有相对的地位。

  体现在当时的八旗民间,则是八旗子女的婚姻必须上报各牛录章京(佐领),这是严格的规定;而贵族子女则要上报给各主旗贝勒。换言之,光是父母同意是没有用的,婚嫁已经成了军事化管理。这种管理直到八旗入关方有改善,但直到清末,旗人间的婚嫁还是需要上报给佐领的,虽然只是走个形式,但却以成了传统。

  拴婚的基础是建立在满洲建国初期(后金--大清)的私有制与奴隶制高速发展的基础上的。这种制度也是与满洲八旗制度所相符合的,虽然成为旗人社会的一种婚嫁传统,而且是基于一定的政治机遇,但客观上不能否认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扼杀了人们婚姻爱情的自由。比起女真时代的“行歌于途,以申求偶之意”的风俗,是一个历史巨大的跨度。

  2,收继婚

  收继婚也是满族历史上的一大历史特色,集中体现在太祖朝,其在满洲贵族中则在有清一代不时也有出现。

  所谓收继婚,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父死妻其母,兄死妻其嫂”,还包括直到解放时期还流行在东北农村的“童养媳”。

  对“父死妻其母,兄死妻其嫂”的理解这里要强调两点,一个是对“其母”的理解,“其母”不是儿子的亲生母亲,而且多为年纪要比自己还小的后母。另一点的理解则是,这一传统的由来已久——“胡俗妇丧其夫,其家男子即收为妻妾,父子兄弟不论也。他道,则人笑其不能赡其妇”。由此可见,在满洲传统观念中,不能把自己家族的寡妇“收养”照顾,就是让外人家笑话。实际上这里的“收养”即是婚嫁。举个例子,《满文老档》记载,努尔哈赤晚年虑及后事的安排“我曾说过,我本人死后,想把我的小儿子们和大福晋给大阿哥优厚收养”这实际是表明一种所属关系的转变。

  皇太极则在天聪五年(1631年)颁布谕旨,对收继婚永行禁止。原因是受到中原汉族文化中家族伦理观念的影响。后来这一传统在满族人社会无论民间还是贵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载淳则是娶了孝哲后姑侄俩。

  3,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似乎是封建社会或者阶级社会的一项附带产品,满族社会也不例外。这主要集中在贵族阶层。从清初到清末这种严格的等级观念牢不可破。八旗贵族只能在其间或者在官员子女中相互选择,对于诸申(自由民)、阿哈(奴隶)及一般“老百姓”则不予考虑。

  4,指腹为婚

  如果考证的没有错误,那么中国历史上的“指腹为婚”则是金代女真人的专利,后来流传到了汉人间。《大金国志》载“金人旧俗,多指腹为婚姻。即长,虽贵*殊隔,亦不可渝。”

  但“指腹为婚”并非在女真人中广泛流行,与其同一时代的,作用相当的女真人主要的婚嫁习俗则是“相看”

  5,相看

  相看就已不只是满族婚嫁习俗的历史特征,而是一直延续下来的。所谓相看,又称看门户,就是指男方家的主事妇人到女方家去看看姑娘,女方家的主事妇人再到男方家去看看小伙子。如果双方都同意,男方家则要留女方家来相看的妇人吃顿饭。这样就算双方都同意,婚事就可以定下了。

  相看还有“明相”、“暗相”之分。上面说的,双方家长能到对方家里去看,是在“冰人”(媒人)的指引下,就是所谓“明相”,而“暗相”就是说偷偷的看,一般是姑娘家不好意思,才安排男方偷着看。如果是两家本来就熟悉,则不必相看,直接“换帖”、“合婚”。

  二,现代保存的满族婚嫁习俗

  1,放小定与放大定

  放小定又称插戴,来自于肃慎旧俗。肃慎时代,男女不用相看,直接见面。《魏书·勿吉传》载“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置聘礼……”到了清代,这一习俗演变成赠送并亲自给女方佩带上首饰、珠玉等。

  放大定又叫过礼,实质就是女方家把陪送的嫁妆送到男方家,男方家也以金、银、绸、缎等送到女方家。不过贫富人家间在放大定上是有明显差别的。

  放小定与放大定在清代有时又是不去做细致区分的,到了后期基本上混合在了一起。一般的,双方经过“相看”、“合婚”无异后,即由男方家宴请双方亲友,携带少量定礼送至女方家,如女方家接受并以礼款待来人,则为允婚。定礼一般为小的首饰之类。男方家主妇按照传统旧俗把首饰等给姑娘戴上,即为“插戴”。放小定后,姑娘要穿新衣盛服见男方家长,并用烟袋给他们依次装烟。这叫“装烟”。“装烟”的习俗到了后来演变成婚礼拜堂后,由司仪人员印着新娘“认亲”时“装烟”,新娘给谁装了烟,谁都要给赏钱,这叫“装烟钱”。这种习俗在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还在东北农村流行。

  2,迎娶

  满族婚嫁习俗中的迎娶,有着自己的有趣的

我是满族,但都被汉化了!也不知道有什么习俗!!

常见礼俗

满族常见的礼节是请安\打千。过去小辈对长辈,三天一请安,五天得打千。请安为小礼,垂手站立,鞠躬唱喏:“请某某安。”打千为大礼,其形式男女有别。男人见到长辈,先哈腰,左腿前伸并弯屈,右腿曳后;左手扶膝,右手下垂,与此同时唱喏:“请某某安。”女的头微低,双手贴腹相交,膝下蹲,同时唱喏:“请某某安”。《红楼梦》第八回有描写家人见宝玉时请安、打千的情景,它这样写道:“一见了宝玉,赶来都垂手站立。独有一个卖办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请安。”满族请安有“定省”,即少辈对高龄长辈固定每天“请早安”、“请晚安”,这又称“晨昏定省”。

抱腰接面礼是满族表示最亲密的大礼,一般用于至亲相见。其形式是,右手抱腰,左手抚背,交颈贴面。此俗自后金时就兴,“亲旧相见者,必抱腰接面,虽男妇间亦然”。至亲相见也有行“顶头礼”的,这一般常见于老两口之间,老头出远门回来,老太太迎上前,用脑袋顶着老头胸脯,老头轻轻地抚摸一下老太太的脖子,或拍拍后脑勺就行了。□满族“俗尚齿,不序贵*”。平日见到长辈,不分贫富尊卑,皆尊称“马法”(满语,意为爷爷)。路途上遇见长辈,“必鞠躬垂手”而问“赛音”(满语,意为“好”),待长辈走过去后,少辈才可行动。如骑马,要下马闪在路旁让长辈先行。长者了也很客气地说:“谢谢阿哥,请上马先行”,青年人才可上马赶路。少辈到长辈家,“虽宾必隅坐”。长者到少辈家,少者必打千请安。妇女席炕做活见到长者进屋,则“跪膝而坐,以右手指加于眉端”,连续三下;如果是平辈不跪,则只抚眉端三下,表示敬意。

叩头礼常见于下级对上级、少辈对长辈。表示恭敬、侍奉、恳求之意,或春节拜年,均行叩头礼。行礼时,先脱帽,跪左膝,后跪右膝,马蹄袖一弹,双手着地,连叩三下头。此俗自建州女真时就有,《建州闻见录》云:“将胡(指女真人为官者)之见奴酋(努尔哈赤),脱笠叩头,卒胡之于将胡亦然。”祭祀时也叩头。

儿媳妇对公婆更是恭敬,要端庄恭谨,每日给公婆装烟三次,一日三餐要站着侍候,早晚还要送上洗脸水和洗脚水。新媳妇头一年不能上炕吃饭。在公婆面前不许穿短衣服,不许大声责骂孩子。儿媳妇外出,临走要给公婆装烟,说声“请阿玛、额娘看家”。来了客人,儿媳妇要扎上围裙听婆母在炕上吩咐,每喊一声媳妇要答应“嗻”,再去干活。即使媳妇年岁很大,在年岁小的长辈面前也要恭敬侍候。

满族有重小姑习俗。满族未结婚的姑娘地位很高,公婆上坐,小姑侧坐,媳妇则侍立于旁谨慎侍候。

满族人民大方好客、恪守信义。在满族聚居地方,有人路上拾到东西要高法找到失主,找不到要招失认领。有以“窃人之财为耻”的风习。“邻里相处,有难必帮”,一家缺米大家凑,一人打柴大家烧,为乡间邻里平常之事。互相借贷,不需立契,只凭口头相约,恪守信义。

旧时农村旅店少,过路人只好找民宅投宿。主家热情招待,酒足饭饱后自然留宿。由于满族居室一屋三炕,常是同居一室,男女不相回避。但客人入睡时必须背女主人和衣而卧,方为有礼。次日客人上路,不需留报酬,只需向男主人行“擦肩大礼”表示谢意即可赶路。如路人入室而主人不在家,可自己动手做饭吃,饭后收拾干净,物放原处,临行时拿来草放在门前,草稍朝所去方向,主人回来后会感到很荣幸。

沈阳满族之家,有祭祀或喜庆事,要杀牲吃福肉,要请亲朋作客,让于南炕上坐。家人要将福肉敬献尊长客人。肉是白煮,不准加盐,特别嫩美,客人用刀片吃,佐以咸、酸菜、酱。客人进门向神主叩头,转身入座吃福肉,吃完就走不准道谢和擦嘴,否则是对主人不尊重。农村有年节杀牲祭祀请亲朋宾客吃福肉之习(沈阳市新民县辽滨塔村瓜尔佳氏调查资料)。

禁忌

满族居民过去忌在西炕或北炕上死人,人死入棺后由窗户抬出,一般行土葬。满族有祭天、祭祖风俗,有孝敬长辈,重视礼节规矩的传统。 许多人对乌鸦没什么好印象,甚至有厌恶之感。但满族人例外,他们非但不哄打乌鸦,反而对其倍加珍爱。在满族聚居的地区,许多人家的院子里都立有一个高高的木杆子,这个杆子就是为了喂乌鸦、喜鹊而立的,在这个木杆子上面有一个斗,在斗里装有猪肉、猪下水以及米等食物,以此来喂乌鸦和喜鹊。 那么这些不受人喜欢的乌鸦,为什么能够得到满族人的敬重呢? 相传,满族始祖老罕王努尔哈赤在一次战斗中,他带着几个人与敌军遭遇。众多的敌兵眼看就把他们给包围了,万般无奈,老罕王努尔哈赤只好让所有的人都躺在地上装死,这时正好有一些乌鸦和喜鹊飞了过来,并落在了他们的身上。敌兵上来后一看,有许多乌鸦、喜鹊落在他们身上,就误认为这些人都死了。这样就骗过了敌兵,老罕王努尔哈赤他们死里逃生。 从这以后,满族人每到祭祀时,都忘不了乌鸦的恩情,总要拿一些猪肉、下水和米之类的食物来喂乌鸦和喜鹊,如果谁要是哄打乌鸦和喜鹊,那就要遭到众人的谴责。 满族生活中有许多忌讳,犯忌则被视为无礼貌。满族不兴戴狗皮帽、吃狗肉,最忌讳别族人戴狗皮帽进家来。满族过去忌吃狗肉,假若小孩一定要吃,须用一块布蒙起给他躲着吃。传说,当年汗王遭难时,狗有救驾之恩,满族视之为恩祖而加以保护和珍爱。西炕不许随便坐人。院中有锁龙杆,不许拴牲口。

还有尊卑、等级关系上的忌讳和规矩。新媳妇不能同公公、婆婆、丈夫同桌吃饭。长辈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否则,就视为不敬不孝。大爷伯父辈不得同侄儿媳妇开玩笑。侄儿媳妇不许在大爷面前露胳膊露腿。过去满族妇女旗袍长至盖脚背,袖长至手背后,与今日之短袖旗袍大相径庭。

不吃狗肉。而且西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