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欣为何吃定许晋亨:有关新的税务知识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20:34:09
各位前辈好,请帮我一个忙,请您帮我找一下下面3个问题的答案或者相关的网站都可以,先谢谢了。
1.从营业收入中提取餐费的比例是多少?
2.新办的企业,开办费怎么计算?广告业那些费用可以进成本,进的比例和基数是多少?
3.我们公司临时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一般情况下,2--3个月就要重新招一批人,那么这2--3个月之内需要给这些临时工叫养老保险吗?
谢谢您!!!请帮帮我。

1、你说的餐费是不是“业务招待费”?那不是按比例提取的,是税法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列支比例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这部分是按发生额列支的,也即必须凭合法有效单据报销,不能预先计提。
2、开办费是指取得营业执照之前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取得营业执照即表示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了,按规定,应该将开办费一次计入费用。
3、广告费,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列支,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但需符合下列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的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4、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按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上的,如果流动性比较大,可以同社保机构协商,问他们怎么做合理,因为你总有变动,他们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