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出去玩什么:一个案子从开庭到结束的时间是多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0:57:02
我最近请律师告了一家狗场,关于赔偿问题的,7月31号开了一次庭,法官让对方回去考虑考虑我们原告的要求能否接受,结果到今天8月27号了都没有声音,没有开庭通知,不知道要拖延到什么时候呢?这个时间属于正常吗?听说一个案子的时间一般要3个月,3个月内无论什么时候再开庭的时间都属于正常的,看法院怎么安排了?我是不是只能安静的等待法院的第2次开庭通知呢??谢谢告诉我的朋友!

1、法律对一个案子从开庭到结束的时间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从立案之日起到结案的时间: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为三个月,变通程序为六个月。

如果是简易程序罪长三个月判决,如果是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判决,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赔偿的期限为3个月,但是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3个月,又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一般都在半年以上,等吧,这最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