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ra scharbach:请问买房时贷款人和产权人不是同一人是不是可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4:03:19
比如以甲的名义按揭贷款,而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做乙没有甲,这样是不是允许?

可以啊。

甲乙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别的关系可能不行,没做过。

A是B的爹,B还小,没有还贷能力,用他的名字买。AB做公证,保证A肯定来还这个钱,并提供收入证明。

当然,贷款人还是B,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也是B,以后办产权证也是B。

但还钱是A来还的,以后不用交遗产税(谁知道以后要不要征这个税啊)和继承时的契税,挺逗吧,继承房屋时候要上契税。

这个目前是不可能的。

不过对于直系亲属来说,可以买受人是A,而A和B是共同借款人,这个是可以的,不过A不能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孩子。

不过这个方法也视不同的银行而定,现在光大银行就可以完全做孩子是买受人,监护人做还款人的贷款。关键还是看银行的政策。真的准备买房的话,可以到售楼处多咨询几个按揭律师,相信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就算买受人必须写两个人也无妨,共有房屋买卖需要提交一份共有产权声明,想让谁多占点就写该人占有此房屋产权99%就可以了。

希望能够帮到你!

肯定不行。要么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去,然后一个人做主贷人就好了。

绝对不可能.
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不动产抵押贷款.谁的房产证作抵押,新房产证只能是谁的名字.

不允许。
比如以甲的名义按揭贷款,而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做乙以及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