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hot n1266:在青岛胶州市,关于本科生试用期给400块钱的问题!气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2:04:50
我先说明一下基本情况。我6月末刚大学毕业,7月末来胶州市一家韩资企业工作。经理是韩国人。之前经理口头承诺月薪给我1500,书面合同写的是1300。试用期两个月。一个月过去了,发工资。我居然只得到400,扣去劳动保险72块多,拿到手的只有300多块钱。公司包吃住。更气愤的是经理以前跟我舅舅还是同事。
问一下试用期应该给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还是经理说给多少就多少?本科生有没有受这方面的法律保障?还有每个月劳动保险总数是多少?是不是公司和个人各自承担一部分?青岛胶州市的法律上都是怎么规定的?

气愤!纯属欺骗行为

试用期工资是单独约定的吧。既然签了合同,合同上没有注明实习期工资吗?一个月400实在说不过去,明显是欺诈。建议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举报,没人管就打报社电话反映。

www.qd12333.gov.cn是青岛劳动保障中心的网址,你可以进去里面看看各个方面的问题,都有解答,还有各种投诉电话。
真气人。

愤怒了我也.

百歌CEO你到过青岛吗?